第六十五章要的是態度,明白?
第六十五章要的是態度,明白?(第4/5頁)
錢,那就花錢消災?”
這話是楊教諭對知縣大人說的。
知縣大人微一沉思,看向錢師爺:“勞先生替本縣同他談,就說本縣願出三百兩消彌此事。”
三百兩?
錢師爺暗自搖頭,自家這位恩主啥都好,就是太摳門,這麼大的事三百兩怎麼能解決呢。
“三百兩怕是少了,”
楊教諭也覺三百兩擺平不了此事,便在邊上說縣學那邊也可以出點錢,湊個五百兩吧。
五百兩不是小數目了,知縣大人明麵工資一年也不過九十兩,這等於五六年知縣俸祿呢。
那小子從九品的學錄一年俸祿也不過三十五兩,平空得了十來年工資夠可以的了,難道還真想獅子大開口狠狠訛一筆不成。
雖然覺得五百兩同這件事的性質相比少的太多,但既然恩主拍板了,錢師爺不好再說什麼,當下作為中間人去書房談判。
等的已經有點不耐煩的趙安不著急開口,隻在那裝腔作勢說東說西,就是不說自己要多少錢。
“趙大人,咱們不妨打開天窗說亮話,這件事既然出了,大人您也給了我家老爺機會,那咱們就挑明了說,您看五百兩如何?”
被扯的頭暈的錢師爺無奈主動出價,希望趕緊了結此事免生枝節。
五百兩?
趙安心道你們這是打發要飯的呢,麵上卻不能表現出不滿,而是一臉正色道:“先生與本官談錢做什麼?這和錢有關係麼?本官看著像是要錢的人麼?本官在意的是貴縣的態度,如果貴縣無法意識到此事的嚴重性和後果,那本官也不能被貴縣牽連,攤上無枉之災。”
義正言辭。
第一次談判到此結束,東臺縣的人繼續研究。
說的也不是假話,收你們五百兩卻承擔和你們一樣的風險,這不欺負人麼。
外麵,聽錢師爺說五百兩擺平不了對方,常訓導不禁來了氣:“我雇人弄死他最多三十兩!”
“常大人,什麼時候了還說這種氣話,”
錢師爺冇好氣的看了眼縣中學的副校長,轉頭對自家恩主道:“老爺,這件事的後果實在太嚴重,我看不如再加些吧。”
“錢財是身外之物,如果花點錢能消災的話,下官也願意添點。”
楊教諭精神狀態比先前好多了,不希望因為價格談不攏導致這事滑向深淵。
陳知縣遲疑了下:“你們說加多少合適?”
誰知道那小子究竟想要多少,最後還是錢師爺給做的主,翻一番,直接加到一千兩。
這個數,可以了。
結果趙安對一千兩仍不感冒,說話依舊冠冕堂皇:“請先生與知縣大人說,我趙有祿乃飽讀聖賢書之人,不是什麼敲詐勒索的小人!”
配上拒人千裡之外的表情,端的是正義凜然的很。
第二次談判就這麼崩了。
無奈雙方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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