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花期·無歸(求月票求打賞!)
037.花期·無歸(求月票求打賞!)(第3/7頁)
小心翼翼地展開,開始讀。
沈念:
這封信是我死前寫的。不是死後,不是百年後,是民國三十七年冬,霖城淪陷的前三天。
我預感到自己可能回不來了。
所以我把這封信和這把剪刀一起封存,拜托了一個可靠的人。我告訴他,如果有一天世道太平了,如果有一天你能讀到這封信,就把這些東西交給你。
現在看來,他做到了。
我不知道你讀到這封信的時候是多少年後。十年?五十年?一百年?我不知道那個時代是什麼樣子。也許你已經不認識我了。也許你已經嫁人了,有了自己的孩子,過著安穩的日子。如果是那樣,請你把這封信燒掉,不要告訴任何人。
但如果你還記得我——
哪怕隻是一點點。哪怕隻是在某個下雨天突然想起一個模糊的麵孔。
請你知道一件事:
我喜歡過你。
不是作為顧客對店主的禮貌,不是作為鄰居對鄰裡的客氣,不是那種輕飄飄的、轉頭就忘的喜歡。是那種——每次路過你的攤子都要放慢腳步,每次看到你和彆的男人說話都要多站一會兒,每次領了餉都要繞三條街去買你的一枝花的喜歡。
我很笨。不會說好聽的話。也不會送貴的東西。我能給你的隻有一枝雛菊和一句“明天再來“。
但那枝雛菊是我挑了很久的。最白的那一枝。
明天再來是我每天最期待的四個字。
如果你讀到了這裡——
謝謝你。
謝謝你記得我。
謝謝你等了我。
謝謝你——
讓我在這個世界上存在過。
張泊寧
民國三十七年冬
沈念讀完這封信,手在發抖。
不是因為冷。是因為那四個字——“明天再來“。
一百年前的一個士兵,每次路過花攤都要買一枝雛菊,然後對賣花的姑娘說“明天再來“。他覺得這四個字太平淡了,拿不出手。但他不知道的是,一百年後,這句話成了一個穿越時空的約定。
她等了一百年。
他遲到了一百年。
但“明天再來“這四個字,終究還是兌現了。隻不過“明天“變成了“一百年後“,“再來“變成了一個夢、一封信、一片花田。
沈念把信折好,放回信封裡。然後她看向第三樣東西。
那是一個玻璃瓶。
很小的玻璃瓶,大概拇指大小,瓶口用軟木塞封著。瓶子裡裝著一些粉末狀的東西——灰白色的,細細的,像灰塵又像花粉。
“這是什麼?“她問。
程述走進來,站在她身後一步遠的地方。
“骨灰。“他說。
沈念猛地轉頭看他。
“誰的?“
“張泊寧的。“
“不可能。他葬在——“
“公墓搬遷的時候,那塊石頭下麵的骨灰壇被挖出來了。按規定,無主墓的骨灰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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