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方誌恒被判
第389章:方誌恒被判(第2/3頁)
:“那、那頂多就是投資失敗!商業投資本就有虧有賺,這算什麼故意侵占?”
方屹川冷笑一聲:“投資失敗也要有對應的商業邏輯和項目憑證吧?你這投資,冇有風險評估、冇有回款約定、冇有經營流水。
三千萬資金到賬後,全程用於楊夢麗個人消費,冇有產生任何公司經營收益,所謂投資,不過是你掩蓋私自動用公司資金、填補你個人私情的借口罷了。”
雙方層層論證,逐項駁斥。
方誌恒的每一次狡辯,都被方屹川有條不紊的堵了回去。
在鐵證麵前,方誌恒辯無可辯。
他臉色慘白、渾身發抖,所有的僥幸和算計全都落空,翻盤的希望也徹底崩塌。
法庭經過短暫休庭合議,審判長當庭宣判:
“被告人方誌恒,利用職務便利,假借投資名義私自劃轉公司巨額資金,用於個人私情支出,資金長期無法追回,主觀具備非法占有目的,職務侵占罪罪名成立。
其在案件偵查、審理期間,虛構事實、串供掩飾他人罪行,當庭翻供擾亂司法秩序,偽證罪罪名成立。
另查明,被告人方誌恒早年婚內出軌,生育私生女方若棠。為將私生女接入家中撫養,他擅自將年僅三歲的婚生女送往孤兒院,刻意隱瞞孩子去向,致使家人苦尋多年,被害人受儘苦楚,情節惡劣,已構成遺棄罪、拐騙兒童罪。
綜合全案犯罪情節,現依法判決:被告人方誌恒有期徒刑十五年,罰金二百萬元,責令全額退賠方氏集團三千萬元涉案款項。”
沉悶的法槌聲響徹整個審判庭,塵埃落定。
方誌恒渾身一顫,力氣像是瞬間被抽走。
他重重癱坐在被告席的座椅上,目光呆滯,怔怔出神。
十五年。
他原本以為翻供後,三年左右便能重獲自由。
可如今,還是十五年。
他們何至於恨他至此啊?
此時法警上前給方誌恒戴上手銬,將失魂落魄的他押離法庭。
邱淑蘭和蘇語歡相視一笑,都在對方臉上看到了如釋重負。
旁聽席上的方若棠見狀,不受控製地勾起一抹涼薄的笑意。
她早已忘了,方誌恒之前為護她,不惜替她頂罪,當庭作偽證。
現在記得的全是方誌恒翻了供,對她的死活不管不顧。
所以臉上儘是藏不住的刻薄和幸災樂禍。
因方誌恒和方若棠涉案罪行牽連,所以一並開庭審理。
經過短暫的休庭過後,庭審重啟。
方若棠被帶入被告席。
之前她謀害方老爺子的人證,物證,給邱淑蘭和方屹川投放慢性毒藥的檢驗報告、長期虐待辰辰的證人證言,全都一一呈了上去。
上次庭審,方誌恒為她頂罪所作的虛假供述,因偽證罪已被法庭認定無效,所有罪責全部回溯至方若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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