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方誌恒被判
第389章:方誌恒被判(第1/3頁)
而方若棠與方誌恒一案再度開庭重審。
方誌恒心裡早已打好了如意算盤,自認就算他翻供,頂天就是追加一條偽證罪,服刑三年左右就能重獲自由。
等他出獄老婆孩子仍在,方氏集團依舊握在他手裡,他還是那個被眾人豔羨的董事長。
來日方長,他總有機會彌補贖罪,挽回曾經的過錯。
可這場重審的結果,卻狠狠將他的僥幸與幻想徹底擊碎。
本次庭審,他除了新增一條偽證罪之外,又被追加一項侵占公司財物罪。
方誌恒當場懵在原地,滿腦子都是不解。
他什麼時候侵占過公司財物?
不等他從震驚中回過神,方屹川已經遞交全部證據。
先是楊凜留存的私密賬本,再是方氏集團的財務明細,每一份單據都清晰完整,鐵證如山。
方屹川站在原告席上,條理清晰地當庭陳述:“當年我母親因妹妹丟失這件事,整日以淚洗麵,根本無暇打理公司任何事務。
方誌恒便趁此空檔,假借對外投資的合法名義,私自向楊夢麗劃轉三千萬,這筆資金並非公司經營性投資,而是他私自贈予婚外第三人的安置補償。
楊夢麗離世至今已有六年,這筆款項從未歸還、從未追償,我和我母親對此毫不知情,直到我近期清查舊賬才發現這筆虧空。”
方誌恒瞬間反應過來,原來是這筆款項。
當年他與楊夢麗分手,心中自覺虧欠,便偷偷動用公司資金給了對方三千萬作為補償。
這件事他做得極為隱蔽,多年無人察覺,就連他自己都忘得一乾二淨了。
他萬萬冇想到,方屹川為了定他的罪,竟把十幾年前的舊賬都扒了出來。
方誌恒僵硬地坐在被告席上,大腦一片空白,一雙眼死死地盯著方屹川,滿臉都是難以置信。
不過是一段婚外情,不過是暫時把女兒送去了孤兒院。
她又冇事。
這是什麼滔天大錯嗎?
他何至於對他步步緊逼,趕儘殺絕?
三千萬的涉案金額,一旦罪名成立,刑期至少十年起步。
他有種好不容易從深淵裡爬上來,轉眼又被人一腳踹回穀底的感覺。
驚恐、不甘、憤怒、慌亂、瞬間席卷全身。
他又氣又急地反駁道:“方屹川!這都是多少年前的舊賬了,早就過了追訴期!而且這筆錢是公司正常投資,你媽媽當年是知情默許的!”
方屹川的目光淡淡掃過慌亂失態的方誌恒,字字鏗鏘:“職務侵占涉案金額超三百萬即為數額特彆巨大,法定追訴時效長達二十年。
而且我已提交母親的證詞和當年的就醫記錄,彼時她正因妹妹丟失之痛重度抑鬱,無任何民事決策能力,對這筆私自轉賬完全不知情。”
方誌恒臉色一白,仍舊不死心,硬著頭皮強行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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