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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章:裡長的狠不光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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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章:裡長的狠不光對內(第1/3頁)

“不止要查。”

魏昶君冇有憤怒,麵無表情開口。

“要雷霆處置!”

他抓起朱筆,在空紙上揮就三條鐵律。

一、涉根基弊案,立斷。

二、瞞報者,革職流放。

三、收賄者,斬立決。

筆鋒一頓,墨汁濺在斬字上,如血。

“這些人是我選的,若他們腐了。”

魏昶君抬眼,眸中寒光如刃。

“便是我的過錯,更該嚴懲。”

彼時魏昶君指尖敲擊案頭。

“根基弊案,指的是什麼?”

閻應元沉聲道。

“河工銀、賑災糧、農會田,這些是百姓的命脈。”

“對。”

魏昶君點頭。

“河工銀被貪,堤壩潰;賑災糧被扣,饑民死;農會田被奪,新政崩。”

他目光漸冷。

“這些案子,不能拖。”

閻應元思索片刻。

“若遇此類案子,監察使可先斬後奏?”

“不。”

魏昶君搖頭。

“先斬後奏,易生冤獄。”

他提筆在紙上寫下。

“監察使查實根基弊案,證據確鑿,立拿主官,不必回稟,但需三日內呈送完整案卷至監察部複核。”

閻應元皺眉。

“若監察使急於立功,草率定案?”

他掌管監察部這麼多年,見過太多問題,自然問的細致。

魏昶君蘸墨寫下補充。

“案卷需含五證:賬冊、物證、人證、現場勘驗、主官供詞。”

他筆鋒一頓。

“缺一不可。”

“複核若發現錯案?”

閻應元追問。

“查案者同罪。”

魏昶君筆鋒一劃。

“革職流放。”

閻應元思索片刻。

“可再加一條,重大弊案需雙監察使聯查,互相製衡。”

魏昶君點頭,提筆補充。

“涉萬兩以上銀錢、百石以上糧案,需兩使共查,各負其責。”

接下來兩人目光開始放在第二條。

閻應元皺眉盯著,腦海中閃過各類辦案實際中遇到的細節。

“有些知縣,案發後設法遮掩,甚至脅迫農會、賄賂監察。”

“所以第二條,專治瞞報。”

魏昶君冷笑。

“若監察使查案時,發現知縣刻意隱瞞弊案。”

“如何界定'刻意'?”

閻應元神色凝重。

魏昶君蘸墨寫下自己提前做好的預案,他也是真正從底層爬出來的,怎麼會遺漏。

“三條標準。”

第一,賬冊塗改、銷毀。

第二,證人脅迫、滅口。

第三,贓物轉移、藏匿。

閻應元補充。

“還需加上一條,偽造災情。”

魏昶君點頭,繼續寫道。

“第四條,虛報災情、誇大損失。”

“流放烏思藏是否過重?”

閻應元聞言苦笑,如今流放到邊疆的實在太多了。

“畢竟隻是瞞報,未直接貪腐。”

魏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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