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連命也要拿出來算一算
第65章:連命也要拿出來算一算(第1/3頁)
這一次擺攤,安禾共收到了798文錢。
賣出去的一百碗餛飩,98碗都是原價。隻有兩碗,因為是賣給村裡來趕圩的人,所以收了7文一碗。
家裡的白麵隻剩下兩斤了,收攤回來時,安禾又去買了五斤的白麵,支出90文。
今日用水14桶,花費14文。
早上她和孟巧兒還有江錦程吃的是劉大姐家的雞蛋粥,花費9文。給江天河江天山各買了一個大肉粽,花費6文。
跟上回一樣,安禾剛回到家,就把自己關在屋裡數錢。
“今天在縣城一共花了119文,昨天去村裡買食材,在楊屠夫那邊花了270文,在翠花那邊花了100文……兩天共支出……嗯,共支出489文。”
唐翠花家裡每年都種荸薺,所以她家荸薺多。
安禾去買荸薺時,按照市麵上2文錢一斤的價,買了50斤。
唐翠花也大方,稱斤的時候直接給安禾裝了55斤,多出來的5斤純當支持安禾做生意。
而荸薺這東西經放,不容易壞,直接堆放在房間的角落裡就行。
55斤的量,夠安禾用很久了。
楊屠夫是附近幾個村子裡唯一的屠夫。
他每天早上都會宰殺一頭豬拉到鎮上去賣,風雨無阻。
由於這人做生意實誠,又在附近賣了二十多年的豬,所以找他買豬肉的人不少。
他家豬肉基本都是當天賣完,不存在隔夜豬肉一說。
因此,他家肉最是新鮮,安禾買得也放心。
十斤的瘦肉花了260文,六斤的大棒骨花了10文。
大棒骨是2文一斤的,按理說六斤應該是12文。但楊屠夫見安禾買得多,現在又開始做買賣了,以後少不得要跟他買肉,所以就優惠了兩文。
“今天收到798文,加上先前我手裡的490文,再減掉支出的489文,我身上一共還有799文……”
安禾一邊嘀咕,一邊整理自己的銅板:“把那兩頭白眼狼的工錢拿出來,再把巧兒和小程的工錢拿出來,我還剩782文。
留282文過兩天買肉買大棒骨,剩下的500文我先攢著。等攢多一點了,拿去換成碎銀。再攢多一點,就送小程去讀書,然後還可以租一間商鋪!”
經過兩次擺攤,安禾發現,真實的純利潤要比她原先算出來的多一點。
之前給孟巧兒算賬時,她算到五十碗餛飩的純利潤在140文左右。一百碗餛飩,差不多能淨賺280文。
但事實上,這個數太保守了。
從這兩次擺攤掙到的錢來看,一百碗餛飩的純利潤能有310文到320文呢。即便上下有浮動,掙個300文也是冇問題的。
“嗬嗬……300文啊,出一次攤就是300文,一個月下來,真是好多銀錢喲!”
安禾越來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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