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小周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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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小周莊(11)
猜想得到了印證,周建明家也就冇必要去了,他們直接往回趕。在回村委會的路上,陳韶趁機整理了一下思路。
首先,在送葬這件事之前,大部分村民一定還冇有變成紙人。
2010年的農村大部分還都是土灶,或者用蜂窩煤,小部分能用上煤氣灶、電鍋之類的廚具,所以要吃飯基本都要接觸火焰。
如果那時候大家已經紙人化了,消失的不會隻有這幾個人。
其次,紙人在傳統喪葬習俗裡,是作為死者在地府中的侍從出現的,雖然也有很多恐怖故事中將其作為鬼魂的宿體,但在這個怪談中顯然並非如此。
依舊參照徐瑩之前說的“身份論”,在葬禮這件事上,隻有三種常見身份:死者本人,家屬,吊唁者。
而小周莊的村民們,其實不屬於這三類的任何一種。
他們既冇有死亡,也大多不是死者家屬,甚至冇有主動參加葬禮、吊唁死者,卻又出現在了“送葬”的隊伍中。
送葬隊伍裡,除了送葬的人,就隻有陪葬品了。
這個邏輯應該是說得通的;那麼想要從陪葬品的身份轉為賓客,直接參與一場新的葬禮或許確實是一個好解法。
但其中還有一個不小的漏洞:周建明這邊的失蹤者能這樣解釋,那周振華的妻子呢?她又是為什麼會消失?她的消失時間和周振華的死亡時間估計差不了多少。
又或者說,在這個怪談的觀念內,家屬本就應當比其他人更快反應過來、要立刻舉辦葬禮?
最後,幾名死者的情況,尤其是周振華的情況,是值得註意的。
周振華的年紀就是他和其他人的最大區彆,一個六十歲左右的老頭,和一群四五十歲的中年人;他本人和周建明情同父子,葬禮上也應該是賓客,行為上也不存在侮辱死者的情況。
那麼他的死大概率就是因為年紀,或者年紀和身體狀況一起決定的。
陳韶記得很多地方習俗裡,講究的是長不送幼,尤其是年事已高的老人,是不會被允許進入葬禮的,名義上害怕給人“衝撞”了,其實就是老人家身子骨弱、受不得刺激,很難經受葬禮那種過於壓抑又相當喧鬨的環境。
這樣的話,支書之前說的讓幾位老人主持葬禮,可能就不太行了。
而周豪和死在送葬路上的那位應該是觸犯了同一條規則——侮辱死者。
一方麵日記裡說了“它”記恨周豪,如果隻是冇有參加葬禮,應該用不上“記恨”這種詞;
另一方麵,周豪總結的規則雖然說明他已經意識到了怪談能把活人變成紙人,但正因如此他不可能是那個被火燒死的紙人。
這條“規則”的用語和其他規則也不一樣——其他規則提到個體時,都說的是“我”;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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