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8章囚佛
第648章囚佛(第2/3頁)
小火慢燉,庖丁解牛一般拆拉敵人,“把敵人搞得少少的,把朋友搞得多多的”。
日本在這一方麵也玩得十分出色,天皇製度與佛教相結合,製造出了“上皇”與“院政”這種特殊的政治生態,其後經過一係列的政治動蕩,便演化出了一個非常具有特色的儀式:出家。
剃除須發、脫下俗服、穿上僧衣,標誌著與過去世俗身份的徹底告彆。從此這個人便不再是某某官員或某某貴族,而是一名侍奉著神佛的僧人。
這種身份是超越民族和國家的,在佛教觀念中,出家人不再屬於原有的家庭、家族乃至國家社會秩序,而是屬於佛教三寶——佛、法、僧中的僧寶,世俗的身份對其毫無意義,因此才會出現所謂的“沙門不敬王者”的說法。
如果讓僧人禮敬王者,那麼最終僧人能不能參與到現實的政治活動中來呢?答案還是不行,所以除了在某些非常重要的活動,比如將死去的帝王或貴人明確締造為佛主,那麼沙門禮敬的就不是世俗王者,而是佛主,這是僧人該侍奉的本分。
這也是當初高殷強迫沙門參與禮敬的說法之一。
而這就給高殷對叱列長叉這批人進行操作的空間。平心而論,若真按照高殷自己的心意,那是當然有多少殺多少,但“始作俑者、其無後乎”,高洋冇能用殺戮徹底震撼人心,自己估計也做不到,適當的鬆緩也是必要的。
因此就要在這個地方對殺人的目的做出辨析:到底是自己想殺人呢?還是殺人是為了完成目的,不得不實行的手段?後者的話,目的是什麼呢?
這個答案其實就明晃晃地擺在高殷麵前——讓臣下懼怕,不敢反抗自己,但又不能讓他們太過懼怕,產生怨懟之心。
要讓他們既敬且畏。
“所以等前線的將士把人犯帶回來,朕會開個閱兵大會,將事情說清楚,並……明正典刑。”
“但這也不是全部都要行刑,朕必要讓各寺嚴加審拷,四方調查,必定會扯出一大群親友裙帶,其中或有主動參與的,或有被動裹挾的,或有心中生怨者,或有隻是略有風聞、慘遭牽連受累之人……這些也不可能全部將他們誅殺吧?這樣倒顯得朕是非不分了。”
如果高殷想,他的確可以跟朱元璋一樣,扯出一個大案子來,殺個上千乃至上萬人——河陰就擊殺了兩千多王公貴族,死去的平民則數不勝數,計算起來,也不下十萬之眾。
“不過將有罪的叛賊頭領們誅殺後,其他人便也要有一個妥當的法子,全部抄家、流放,派去邊疆守長城嘛,似乎也太過了一些,但不懲罰,似乎也不行。”
“所以朕是這麼想的:這些人嘛,就全部剝奪爵位,剃度出家,進入寺廟成為僧人;當然了,他們都是官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