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1章法師
第1211章法師(第2/3頁)
兩個級彆,所以也有很多人拿來炒高價,以後家裡有人需要逃役可以直接用,實在冇地方用也可以賣給彆人,不怕砸在手裡,簡直等於後世的股票期貨,而且還是一本萬利絕對不會爛在手裡的硬通貨。
而現在,高殷就可以在這個基礎上再開一個口子,即大州擴充十五個名額,中州十個,小州五個,每年增加了八百名僧人的入庫量,等於皇帝主動拓展了佛教的影響力,對佛教有利;
既然對佛教有利,那麼皇帝對這八百新僧的編製有所要求也就不奇怪了吧?
卷,全給我卷,都給我當做題家!好好研究抽象的佛理如何與大齊律法融會貫通,在現實生活中指導百姓依法訴訟,過上具有大齊特色佛法主義社會的高品質生活!
而後高殷再不斷拿出一些簡單的判例法、成文法的例題讓這些小寺做題家們進行思考,反過來又推動國家司法對證據鏈、時間線、犯罪動機和行為軌跡、不在場證明等後世刑偵學的基礎知識探索和建設,從而使大齊的司法製度趨於完善,為之後製定和執行嚴格的司法流程打下基礎;
再通過高殷自己和文林館的待詔文士們創作一批類似《狄公案》、《李公案》、《劉公案》之類的平斷冤獄,懲辦貪官汙吏地痞惡霸的推理話本,培養民間對知法守法、依法行事的愛好,塑造他們對國家法度的信賴和恐懼,就能在無形中使齊律深入朝野人心。
而這就間接抬高了高殷和他所精選的這批小寺做題家的地位,這和當初開辦武會、招募河北士族豪強以及舊洛宿衛作為自身新班底是一樣的,都是汲取在社會中處於劣勢、鬱鬱不得誌而又有潛力的底層階級,以才能作為選拔標準,使他們能夠迅速完成階級跨越,即所謂“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高殷連他們的官麵稱呼都想好了,既然是修習律法的僧人,就叫“法師”好了。
再允許他們在各地建立類似律師事務所的“訟寺”,專門負責訴訟事務,有執業資格的法師們就可以在收取高額訴訟費的同時,與當地士紳建立起緊密的合作關係,這種誘惑是法師們根本無法拒絕的。
而這種迅速的攀升必定會引起僧眾內部的警覺和抵觸情緒,然而由於高殷並不是縮減僧寺編製,相反還是擴張,如果要表現出不滿,他們就必須拿出一些適當的理由來;
可高殷並冇有限製他們的徒子徒孫參加考試成為法師,而且這在某種程度上直接開放了僧人參與政治以及部分地方實務管理的權限,士大夫團體隻會更加反對,高僧們反而要保護這條皇帝“腦抽”才願意開放的政治快速通道,讓僧人的力量更加壯大,在朝堂上占據席位,正式上桌。
而作為從題山律海中卷上來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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