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筆:從大清開始的盜墓生涯

第122章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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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通緝犯(第2/3頁)

夫子這一行裡的“流派”。最出名最神通廣大的,無非四個。分彆是:搬山、卸嶺、發丘、摸金。

這個人的右手如此形狀,分明練的是發丘指。

這種本事一般不外傳。不是這個組織的人除非有大機遇,否則這輩子都不會有練發丘指的機會。

就算運氣好得到了方法,也未必能練上。要麼是年紀大了,要麼就是練壞了。失敗了都算好結果,要是練的手廢了,那才是悔不當初。

由此可見一個會發丘指的人有多貴,這意味著有這個人存在,此行就算不豐收,也不會太差。

收益也伴隨著風險。也意味著這種人不會輕易下地,一旦下地,必然是大墓。

旦角原本以為這都是傳說,如今真看見了,立刻不敢耽擱。

他讓醜角把人放在自己背上,立刻背著張海桐跑出林子,蹭的一下躥進班主消失的灌木之中。

就是這一背,旦角才發現這個人身體格外的軟。這種軟不是女人那種與生俱來的柔軟,某種意義來說,比那個還要軟點。

仿佛這個人對於渾身骨骼的掌控力已經渾然天成,對整具身體的控製度絕對高的可怕。

旦角雖然本職是盜墓,但也確實對唱戲有點熱愛。他第一想法是,這下子省事兒了,這人要是唱乾旦,什麼練功夫的事兒都省了。

就是不知道眼神兒和聲音怎麼樣。要是都還好,放在尋常戲班都算撿到寶了。

何況他們這野班子還有副業呢!

……

正是偷了這麼個大活人出去,旦角還不清楚之後發生了什麼事。

張啟山的人把這附近翻了個底朝天,就差把地皮都犁一遍了。結果愣是冇找到人。

再往前麵走,那可就出了張啟山勢力範圍能波及的最大範圍了,張副官也鞭長莫及。

而且這次搜查如此聲勢浩大,也是為了給南京方麵一個態度。

我們長沙這裡可是出了力的,而且是儘心儘力。但是凶手跑了,我們也冇法子,你們自己看怎麼辦吧。

這事兒就這麼結束了,也隻能這麼結束了。再多點動作就會露出馬腳,畢竟大家都不是傻子。演戲也要有個度,不能招人煩。

野班子偷了這麼個“寶貝”,又大概知道了長沙城的動作,因此不敢再走官道,一直走小路翻山越嶺。

戲班子裡的人隨便把張海桐背上的傷處理了,倒上燒酒消毒,而後直接敷藥。最後用布條裹起來。

這種方法雖然粗糙,但已經是野外最好的處理辦法了。

旦角看見他身上的紋身,更覺得這人有大本事。

等這人清醒過來能走動了,班主和旦角才發現這小子有點怪。平時冇事隻知道發呆,要不就捧著他們的戲文書看。

你跟他講話,他也隻會簡單的應答。問他一些事,他就不說話了。

安靜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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