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第811章真「龐氏」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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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1章真「龐氏」騙局(第3/5頁)

「是。龐容專尋有些積蓄、求財心切之人下手。」

「讓治安司協同,做好安撫。告之朝廷已在追贓,勿令釀成民亂。」

「遵命。」

狄許退下後,蘇澤獨自在房中沉思。

他意識到,隨著工商業發展,新型犯罪必會層出不窮。

執法者和犯罪者的鬥爭,就是一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過程,這是螺旋上升的過程。

片刻後,他喚來書吏。

「備車,去內閣。」

內閣。

李一元聽完蘇澤陳述,麵色也嚴肅起來。

「子霖所言極是。此等騙局,確實是鑽了現有律法的漏洞。」

蘇澤將狄許整理的案卷推過去。

「李公請看,這是刑部偵得詳情。龐氏騙局之關鍵,在於其自始至終皆依賴不斷湧入之新資維持。一旦中斷,崩盤便是必然。」

李一元細細翻閱,良久後歎道:「《大明律》沿襲舊製,重在懲盜、詐、毆,於此等經濟詐欺確無專條。」

「故而需請李公主持,增訂律例。」

李一元沉吟:「可於《戶律·錢債》篇下增設金融詐欺」條。但條文需斟酌,既不能妨礙正當商事,又要能精準打擊此類騙局。」

蘇澤點頭:「這方麵李閣老是專家。」

李一元沉思了一下說道:「不妨界定幾個特征:一,承諾收益顯違常理;二,無實質經營或經營規模遠不足以支撐承諾收益;三,主要依賴新投資款支付舊息。三者具其二,便算是可疑案件,可以立案偵查。」

但李一元又頭疼地說道:「可具體怎麼執行,如何與正常商事區分,又是一個問題。」

這就是立法者的難處了。

李一元是專家,他當然明白一個道理,法律條文不是寫下來就能立刻執行的,也要考慮條文落地的難處。

另外一件事,就是一條法律也並非就遵循立法者的意願運轉。

簡單的說,立法者的本意可能是好的,但是下麵可能執行歪了。

或者說,下麵總是能執行歪了。

比如這個打擊龐氏騙局的法條,可能就成為地方上的胥吏盤剝正當經營商人的惡法,畢竟龐氏騙局不到案發,都是一件難以界定的事情。

蘇澤提議道:「李閣老,此案件若是以詐騙定性,確實很難確定,何不換個思路。」

李一元皺眉道:「換個思路?」

蘇澤說道:「是啊,若隻是詐騙高金,這案子其實早就破了,問題就是龐氏的騙局受害者多達三百人,積少成多才成了如此巨大的金額。」

蘇澤接著說道:「與其糾結龐容是否心存欺詐,不如換個思路,他未經許可,公然向不特定三百餘人吸納資金,這本身就已擾亂金融秩序。」

李一元眼神一動:「你是說,繞開詐騙定性,另立新罪?」

「正是。」蘇澤點頭,「可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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