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9章太平年之願
第689章太平年之願(第3/5頁)
插手宗族事務,削弱鄉紳權柄。這倒是其次。我所憂者,是律法被擡得太高,反成了懶政的借口。」
「懶政?」
蘇澤說道:「對。」
「有些官員,遇事便推給「依法辦事』。百姓喊冤,他說「律條如此』;鄉裡糾紛,他說「訴訟解決』。看似嚴守律法,實則是不願費心調和,不肯擔責。長此以往,官府與百姓之間隻剩冷冰冰的條文,再無溫情可言。」
沈一貫心頭一震。他從未從這個角度想過。
蘇澤又道:「律法是底線,不是萬能藥。」
「一個社會若全靠律法維係,那便是人心壞了。」
「什麼事都等官府裁決,什麼衝突都靠對簿公堂,那還要鄉約、族規、公議做什麼?道德、信義、人情,難道都不要了?」
他拿起一份草稿,指向其中一條:「你看這條,「錢債糾紛,月息過三分者,債主負刑責』。寫得明白。可民間放貸,真有幾人會去告官?多數是忍了,或是私下解決。若人人都去告,衙門審得過來嗎?審了又能執行嗎?最後不過是空文一張。」
沈一貫問道:「那子霖兄以為,民律當如何定?」
蘇澤說得乾脆:
「刑律要「重』,民律要「慎』。」
「刑律關乎人命公道,必須嚴厲明確,不容模糊。但民律不同,它理的是日常紛爭,宜粗不宜細,要給民間自決留出餘地。」
他舉例道:「比如債務糾紛。我曾見彆處做法,官府原則上不介入純民間債務,除非涉及欺詐、脅迫。」
「為何?因為債務多是信用之事,靠的是雙方信守承諾。若事事依賴官府追討,那契約精神何在?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何在?」
沈一貫若有所思:「所以民律不該包羅萬象?」
蘇澤點頭說道:「正是如此。」
「民律該定的是底線原則,比如禁止高利盤剝、保護婦孺繼承權、明確田契效力。」
「至於具體糾紛,應鼓勵鄉約調解、族中公議。隻有調解不成,或涉及重大不公,才訴諸官府。官府審理時,也要酌情考量民情風俗,不能死摳條文。」
他頓了頓,加重語氣:「最要警惕的,是權貴利用「惡法』盤剝百姓。律條若定得太細太嚴,他們反而能找到漏洞。」
「比如田賦征收,若律法規定「逾期不納,田產充公』,豪強便可勾結胥吏,故意拖延百姓繳納,再依法奪田。看似合法,實則吃人。」
沈一貫聽得後背發涼。
他原以為律法越細越好,現在才明白其中凶險。
蘇澤最後總結:「治國不能隻靠律法。律法、道德、風氣缺一不可。」
「冇有道德底線,律法再嚴也是空殼。冇有良善風氣,條文再多也束不住人心。」
「我們要做的,是讓律法守住底線,同時培植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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