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第613章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第5/5頁)
國家公權屬性,絕非皇室私產!」
「因此,臣以為,市舶稅之主體,理應全額劃歸國庫,由戶部新設之「榷稅司』統一征管,納入國家正供體係。」
太子朱翊鈞也聽得入神。
戶部官員則眼中爆發出狂喜。
「然,」蘇澤話鋒再次轉折,語氣帶著一種務實的妥協:
「市舶司之日常運轉、港口維護、人員俸給等征管成本,確需耗費。」
「內承運司及地方鎮守太監體係,於市舶稅征收中確有其勞。」
「故臣建議,可於市舶稅歲入中,劃撥一定固定比例,例如一成或一成五,作為「港務費』,撥付內承運司,專款專用,以酬其勞,保其運轉。此款性質,視為國庫購買內承運司提供征收服務之酬勞,而非稅利分成。其餘大部,歸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