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改革進入深水區
第607章改革進入深水區(第3/5頁)
是大明省一級行政權力失權的問題。
科層製度下,下級服從的是上級的權力。
知府和知縣這兩級的官員,都是集合了行政司法乃至於軍事權力於一身的「千裡侯」和「百裡侯」,所謂「破家縣令,滅門府尹」。
可到了省一級,權力卻拆分為三,甚至布政使和按察使經常爭權,三司權威日益削弱。
但是真正讓三司權力墜入穀底的,是巡撫和總督的設立。
朝廷是無法直接管理全國這麼多的府縣的,省級的行政機構還是必須的。
特彆是在大明經曆了幾次戰爭和動亂後,也需要有能夠統籌一省力量的大員坐鎮,才能開展好工作。
在這種現實需要下,為協調三司矛盾,臨時派遣的巡撫都禦史逐漸常設化,統攬一省軍政大權。
如今大明,一省布政使如果不加巡撫或者總督頭銜,那就等於是虛職養老的。
但是巡撫可大可小,有負責一省乃至幾個省的巡撫,比如當年抗倭戰爭時期的胡宗憲。
也有隻負責幾個府,甚至一個府的巡撫。
而且巡撫也是「臨時性」的差事,也經常會撤換,並不是穩定的省級行政單位。
在蘇澤看來,這就是大明的行政體係,在中後期爆發越來越多問題的病根。
缺乏一個可以隨機應變,調和平衡一省內部問題的省級行政層級,結果就是朝廷的政令要麼出不了紫禁城,出了紫禁城到下麵也執行歪了。
所以這封奏疏的內容也簡單,就是常設一省巡撫這個職位,並且明確由一省巡撫統領三司,總攬民政和日常監察的事務,明確一省巡撫為各府官員的頂頭上司,知府的考核權歸於一省巡撫。
當然,非戰時的一省巡撫,隻有府縣武裝的調動權力。
蘇澤看著這份奏疏。
其實這份奏疏講了兩件事。
一個是戶部改革的事情,另一個是省級機構改革的問題。
按理說,這樣兩件大事,應該分開上疏,因為每一件事的阻力都是巨大的。
戶部是張居正的地盤,涉及戶部的改革,必然會引發戶部的人事變動,剛剛因為張四維而損失了不少力量的高拱,顯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
而且蘇澤的戶部改革方案是集權,十三清吏司合並為五大清吏司,這也就意味著會有很多人失去權力,那張居正作為戶部的領導者,就要花費很大的代價去維護這個平衡。
而下一個改革的阻力就更大了。
蘇澤放下筆,喃喃說道:「行政機構————其核心本能,便是追求權力。」
權力,是官僚體係的生命線,是其存在和擴張的終極驅動力。
一個衙門,無論其設立初衷如何冠冕堂皇——「為民」「為國」「為社稷」。
可一旦落地生根,其首要目標便不可避免地轉向鞏固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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