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當庭釋放:但限製行動
第395章當庭釋放:但限製行動(第4/5頁)
響,又如同甘霖,澆灌在乾涸已久的心田。
旁聽席瞬間嘩然,記者們的閃光燈亮成一片。陸沉舟緩緩閉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再睜開時,眼底有難以言喻的複雜情緒閃過,最終歸於一片深沉的平靜。林晚抬起頭,望向旁聽席上淚流滿麵卻強忍著不發出聲音的蘇瑾,嘴角微微彎起一個極淡、卻仿佛能融化堅冰的弧度。
蘇瑾的淚水奪眶而出,那是壓抑了太久太久的恐懼、擔憂、絕望後,驟然釋放的狂喜和解脫。秦墨緊緊握住她的手,同樣是眼眶通紅。
然而,法官的法槌再次落下,壓下了庭內的喧嘩。
“肅靜!”法官的聲音依舊平穩,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根據本案具體情況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鑒於本案涉及重大複雜經濟犯罪,部分事實仍需進一步查明,為防止發生新的社會危險性,保障訴訟順利進行,本院決定,在被告人陸沉舟、林晚被釋放後,依法對其采取以下限製措施:”
“一、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係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乾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上述限製措施,自離開法庭之日起執行。若違反上述規定,將視情節依法變更強製措施。”
“限製措施”四個字,如同兜頭澆下的一盆冷水,讓剛剛升起的狂喜瞬間降溫。當庭釋放,但並非完全自由。他們依然被束縛在這座城市,處於嚴密的監控之下,行動受限,如同戴著無形的鐐銬。
陸沉舟和林晚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眼中看到了了然。這並不意外。“母親”的勢力盤根錯節,絕不可能讓他們如此輕易地完全脫身。這“限製措施”,既是司法程序的常規操作,恐怕也包含了某些力量運作的結果,是一種警告,也是一種持續的壓製。
法警上前,解開了陸沉舟和林晚身上的戒具。金屬碰撞聲清脆,卻帶著一種沉重的意味。他們自由了,卻又被新的枷鎖禁錮。
兩人在方啟明和秦墨的陪同下,穿過擁擠的、試圖采訪的記者人群,走向法庭外。陽光有些刺眼,空氣帶著初冬的清冷。陸沉舟深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氣,目光掃過遠處街角幾個看似不經意、實則目光始終鎖定這邊的人影。林晚則微微眯起眼,適應著久違的天光,她的手被蘇瑾緊緊握住,姐妹倆的手指冰冷,卻傳遞著無聲的力量和支持。
“先離開這裡。”方啟明低聲道,護著他們快速走向停在路邊的車輛。秦墨也警惕地環顧四周。
車子駛離法院,彙入車流。車廂內一片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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