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證據鏈:部分真實,部分偽造
第383章證據鏈:部分真實,部分偽造(第2/6頁)
中能找到的常識,要麼存在明顯的技術邏輯錯誤;而提到的某些“內幕”和“會議內容”,與遠舟集團內部的實際工作流程、保密等級劃分存在出入。更重要的是,阿九嘗試反向追蹤“sh”的發布痕跡,發現其使用的匿名發布工具和網絡路徑,與之前傳播林晚“購買記錄”的某個節點存在高度相似性,暗示著同一技術源頭。
結論:這些看似最直接的“鐵證”,絕大部分是精心偽造的數字贗品。偽造者技術高超,熟悉商業和科技領域,且顯然獲得了部分真實的內部信息(如員工名單、部分項目代號、公開的財務數據框架)作為“素材”,使得偽造品在粗看之下極具欺騙性。但仔細的專業分析,尤其是數字取證和邏輯驗證,能夠發現其中的破綻。然而,在輿論場上,很少有人會、或者有能力進行如此深入的技術分析,絕大多數人隻會被“內部文件”、“前員工爆料”這樣的標簽和其中聳人聽聞的內容所吸引。
二、真實信息,歪曲解讀:財務數據與股權結構
相比完全偽造的郵件截圖,另一類“證據”則更加棘手,因為它們基於真實存在的信息,但進行了惡意裁剪、斷章取義和歪曲解讀。
財務數據:被曝光的財務報表片段,其中部分基礎數據(如某些部門的營收、支出大類)與遠舟集團向稅務部門申報或公開財報中的部分數據是吻合的。但偽造者刻意隱藏了抵消項、合並報表的調整、以及合理的會計處理,將不同時期、不同口徑的數據強行拚接,製造出“虛增利潤”、“隱瞞虧損”的假象。例如,將某個研發子公司的巨額投入單獨列出,卻不提其產出(知識產權、專利)在集團合並報表中的資本化處理;將正常的關聯交易(在大型集團中極為常見)描述成“利益輸送”和“掏空上市公司”。
離岸公司與“ventusholdings”:這是最毒辣的一招。遠舟集團確實在開曼群島、維京群島等地設有離岸子公司,這是許多跨國企業出於稅務籌劃、隔離風險、方便融資等合法商業目的而采取的常見架構。“ventusholdingsag”這家註冊在列支敦士登的公司,也確實存在,並且與遠舟集團有過幾筆正常的、小額的、已公開披露的谘詢業務往來(經查,是數年前一次海外並購時聘請的當地法律和財務顧問公司之一)。然而,在指控文章中,這些合法或中性的商業安排被無限放大、惡意關聯。複雜的股權結構圖被簡化、扭曲,暗示著隱秘的控製關係和資金通道;與“ventus”的正常業務往來,被描述成“洗錢”和“非法資金轉移”的關鍵節點;甚至將“ventus”與其他真正存在問題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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