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比伯尼還慢
第362章比伯尼還慢(第2/4頁)
辦公室。
羅森主管從抽屜裡拿出一個薄薄的文件袋遞了過來:「這是貨運日誌,你看一下,有冇有你要找的人。」
他又拿出個厚一點的文件袋:「這是他們的個人檔案。」
西奧多剛想打開,被羅森主管攔住了:「拿回去看,記得僅限於你們組內。」
羅森主管不想跟西奧多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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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還要參加聽證會,接著給議員們解釋為什麼冇有對老湯姆進行大範圍的搜索。
再不出發他就要遲到了。
回到地下一層辦公室,比利·霍克立刻湊了過來:「貨運日誌拿到了?」
西奧多點點頭,先打開了薄的文件袋,從裡賣弄抽出四張紙來。
每張紙上都寫有一名卡車司機在對應案發時間的貨運訂單記錄。
跟長途貨運公司的貨運日誌不同,國際卡車司機兄弟會的貨運日誌上隻有提貨點與目的地的地點跟時間,冇有中間的跟蹤彙報,也冇有固定的規劃路線。
第一個卡車司機叫沃爾特·索恩。
1958年7月15日,沃爾特·索恩從亞利桑那州菲尼克斯出發,於1958年7月21
日深夜抵達密蘇裡州聖路易斯。
比利·霍克取來幾份新地圖鋪在桌子上拚在一起,先把四個案發地點標註出來,再將菲尼克斯跟聖路易斯塗成兩個大大的黑點。
他們用的是從外麵買來的,通用地圖公司出版的《卡車司機專用地圖》。
這是一份主要提供給卡車司機使用的地圖。
地圖上去掉了卡車無法通行的道路,並在部分陡坡及主要卡車停靠站、加油站和維修點進行了標註。
比利·霍克用鉛筆沿著公路路線,從菲尼克斯出發,一路畫到聖路易斯,中間的確可以經過us—54公路康瑟爾格羅夫市至托皮卡市路段。
而且有多種不同的方式經過案發路段。
克羅寧探員測量了幾條路線的距離:「從菲尼克斯到這兒的距離基本在1200英裡(約2000公裡)左右。」
「按照每天走300英裡(約483公裡)計算,7月19日完全可以趕到這裡。」
他戳了戳案發地點:「這可能需要每天開10—12個小時的車。」
「卡車速度很慢,尤其是裝滿貨物後,速度會更慢。」
「如果路上車比較多,或者路比較難走,300英裡甚至可能要走更長的時間。」
伯尼解釋了一句:「他們是從國際卡車司機兄弟會接的轉包訂單,不可能遵守每日駕駛時長要求的。」
「我跟幾個長途貨運公司的安全主管聊過,他們都說很多時候是卡車司機自己去找調度,要求把訂單時間壓縮到最短。」
「尤其是從七月開始,各地瓜果跟糧食開始成熟,限時的訂單開始增多時,很多卡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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