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商戰
第37章商戰(第2/6頁)
史密斯眼睛一亮,“這個主意好!中國現在開始重視知識產權,這種官司一打,深港的名聲就臭了。消費者會懷疑他們的技術來源,也不敢買了。”
“問題是,我們有證據嗎?”李察問。
“需要什麼證據?”愛立信代表笑了,“我們說有,那就有。就算最後法庭判我們輸,那也是一兩年後的事了。到時候深港的市場早就被我們搶回來了。”
幾人互相看了看,都明白了。
這招夠狠——不需要贏,隻需要拖。
“那就這麼定了。”史密斯拍板,“我們幾家聯合起訴深港電子,告他們侵犯我們的多項專利。媒體那邊也要打點好,把消息放出去。”
“好!”
……
一周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的傳票送到了深港電子總部。
同時,各大媒體都收到了消息。
《南方都市報》頭版頭條:“國際手機巨頭聯合起訴深港電子,涉嫌抄襲竊取技術!”
《經濟觀察報》:“深港2熱銷背後:是自主研發還是技術盜竊?”
電視新聞裡,主持人嚴肅地說道:“深港電子作為國產手機的代表,近期被摩托羅拉、諾基亞、愛立信等多家國際公司聯合起訴,指控其侵犯多項專利技術。此事引發業界廣泛關註。”
消息一出,市場立刻有了反應。
第二天,深港2的銷量直接腰斬。
不少已經預定的顧客要求退款,專賣店門口排隊的景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退貨的人群。
深港電子總部會議室裡,氣氛凝重。
法務總監拿著起訴書副本,眉頭緊鎖,“蘇總,他們告我們侵犯十二項專利,從電路設計到軟件界麵都有涉及。雖然大部分都是牽強附會,但有三項確實有點麻煩——我們的來電顯示功能和短信存儲方式,確實和他們申請的專利有相似之處。”
“相似就是抄襲?”蘇寧問。
“法律上,要看具體實現方式是否相同。但問題是,這種技術官司很難打清楚。法官不是技術專家,很多時候就看誰的律師厲害,誰的證據看起來更可信。”
“最壞的結果是什麼?”
“如果三項侵權成立,我們要賠償,還要停止生產銷售相關機型。深港2就得下架。”
會議室裡一片倒吸冷氣的聲音。
黃芸芸急了,“蘇總,那我們怎麼辦?生產線還在三班倒地生產,倉庫裡已經積壓了上萬臺手機,要是不能賣……”
楊76如也說,“經銷商那邊也在催,問到底怎麼回事。有些已經開始動搖,說要暫停進貨了。”
蘇寧沉默了幾分鐘,然後問法務總監,“官司要打多久?”
“這種跨國專利官司,快則一年,慢則兩三年。中間還要做技術鑒定,開聽證會,很耗時間。”
“也就是說,就算我們最後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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