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撫恤直達,烽燧長守
第228章撫恤直達,烽燧長守(第2/4頁)
,天經地義。“
師爺有些猶豫:“大人,告示上寫得明白,州縣不得截留、攤派、轉扣。這‘轉運費‘,怕是……“
“怕什麼?“婁知縣道,“轉運費,不叫截留,叫‘協運‘。朝廷的銀子,從京裡運到邊關,總得有人運吧?縣裡出人出力,收點腳錢,天經地義。“
師爺不敢再勸。婁知縣派人,在驛道上設了卡,專收“協運“的銀子。
可婁知縣不知道,他設卡那日,邊關的屯田司,已經接到了密報。
密報是魏濂的人遞的。魏濂這幾年,在邊關鋪了一張網:每縣,都有屯田司的暗線。暗線不管彆的,隻管一件事——盯著撫恤銀的路。
“平城縣,驛道設卡,收‘協運‘銀。“魏濂看完密報,對墨影道,“這個婁知縣,是覺得《軍國追責條例》是紙糊的?“
“他可能覺得,“墨影道,“條例管的是軍糧、軍備,管不到‘轉運費‘。“
“那就讓他看看,管不管得到。“
魏濂冇有直接動婁知縣。他讓人,把平城縣這個月的撫恤銀發放冊子,調來,一頁一頁地翻。翻到第三頁時,他停住了——冊子上,平城縣的軍戶,這個月領到的撫恤銀,比定額少了半成。
“少了半成。“魏濂把冊子合上,“半成,不多。可平城縣的軍戶,有兩百戶。一戶少半成,兩百戶,就是二十兩。二十兩銀子,夠婁知縣喝一個月的酒了。“
半月後,平城縣的驛道卡,被錦衣衛的人,連鍋端了。婁知縣被押進京時,還在喊冤:“下官收的是‘協運‘銀,不是截留!“
“協運銀?“審案的官員,把撫恤細則拍在他麵前,“細則上寫得明白:撫恤銀,直達軍戶,不得以任何名目,截留、攤派、轉扣。你這‘協運銀‘,就是‘轉扣‘。婁知縣,你還有何話說?“
婁知縣說不出話了。他被革職,流徙三千裡。他的案子,被刊印成冊,發往各州縣——這是《軍國追責條例》頒行後,第一樁“撫恤截留“的案子。
案子傳開,邊關各州縣,一夜之間,把驛道上的卡,撤了個乾淨。
撫恤銀直發的頭一年,邊關的軍戶們,把賬算得清清楚楚。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228章撫恤直達,烽燧長守(第2/2頁)
牛二在涼州西荒灘,領到了足額的撫恤銀。他把銀子收好,又蹲在告示前,看了半天,忽然對旁邊的老兵道:“你說,這銀子,往後年年都這麼發?“
“告示上寫得明白,永為定製。“
“永為定製……“牛二咂了咂嘴,“那我可得記著,往後誰再敢動這銀子,我就去京裡告他。“
“你告得著?“
“告得著。“牛二道,“告示上寫了,鄉亭的投狀匣,直通京察院。我今年,就把這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