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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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爭論
兩人順著聲音來到偏院之後,發現這裡已經圍了不少人。
其中除了一些州府六扇門的人之外,還有不少跟他們一樣,是從下麵各縣趕來參加大比武的年輕人。
餘慶擠到外圍,隨口問了一句:“兄弟,問一下,這裡發生什麼事了?”
被問的年輕捕快轉過頭看了他一眼。
“剛送來一樁案子,一個十歲的孩子殺了人了。”
“十歲的小孩就殺人嗎?”
“是呀,聽說死的那個孩子也才九歲。凶手夥同另外兩個孩子,提前把人騙到城外的一處廢窯裡,先是為了搶死者身上的錢,後來又怕事情敗露,乾脆把人給殺了,殺完以後還挖坑把屍體給埋了起來。”
“後來死者家裡報了官,捕快去問的時候,這幾個孩子還撒謊說從來冇見過死者。裡邊還有一個故意說看見死者往南城門去了,把所有的捕快全引過去了。也就是後來有目擊者,要不然的話,案子還得查一段時間呢。”
餘慶越聽,眉頭皺得越深。
地獄空蕩蕩,惡鬼在人間是吧!
“那都查清了的話,現在這一邊在爭什麼?是不是在爭怎麼判決呀?”
剛才餘慶在外麵也聽到了隻言片語。
“對呀,還能爭什麼呢?人證物證都有了,幾個孩子自己也招了,現在就是在討論該怎麼處置。咱們大奉律裡麵寫得清清楚楚,十二歲以下的犯了重罪,不處極刑,以訓誡教化為主。”
“但是這個案子實在是太惡劣了,死者家裡現在就在外麵哭呢,說什麼也不能接受。彆說死者家屬了,還有不少城裡的百姓聽了之後,都求著要把這三個小孩給處死。”
餘慶聽了之後點了點頭。
這就是大眾最樸素的道德直覺呀。
殺人償命,無關乎年齡。
他順著人群往裡看去,中間站著幾個年輕的捕快,其中一個二十二三歲的年輕人最引人註目。
這個人長相斯文,臉上看不出多少情緒。
剛才那句“律法既然已經定下來,就不能因為任何原因作出更改”,就是從他嘴裡說出來的。
“那個年輕人是誰呀?”
“平陽縣的宋清河。”
餘慶聽了之後,眼神微微一動。
原來他就是宋清河呀。
剛才陳嶽可還跟自己介紹過他呢,上次捕快大比武,查案這一項斷崖式領先的第一,冇想到這麼快就碰上了。
院子裡,一個中年捕頭看向宋清河。
“宋捕頭,按你的意思來說的話,這樁案子還是應該按照大奉律來辦?”
“當然了,律法存在的意義,就是不能因為人的喜怒哀樂而隨意改變。今天我們覺得這個案子惡劣,所以十二歲以下也可以判死刑。那明天再碰上另一樁案子呢?是不是九歲也可以、八歲也可以?”
“到了最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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