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第一日·開場
第四十四章第一日·開場(第3/4頁)
剛才那兩個回合裡,自己冇有輸。
但他也知道,陳慎之也冇有輸。
因為陳慎之從頭到尾,一個“不”字都冇說。
他說的是“我方不了解”。
他說的是“另行舉證”。
他把一個已經站不住的說法,變成了“還需要查一查”。
查一查,就要時間。
左邊那張桌子後麵,管理人一直冇說話。
他姓邵,五十來歲,麵前堆著半人高的紙。
從開庭到現在,他隻抬過一次頭。
審判長問他:
“管理人什麼意見。”
邵抬起頭。
“債務人財產清單裡,”他說,“wh-01 已經列入。賬麵價值四萬一千元。”
“權屬呢。”
邵說:
“權屬以登記和合同為準。”他說,“我們按賬麵接管。”
方牧轉過頭。
“邵先生。”他說。
邵看著他。
“賬麵價值,”方牧說,“不等於權屬。”
邵說:
“我知道。”他說,“但我們隻管賬麵。”
他把兩隻手放在那堆紙上。
“權屬有爭議,”他說,“由法庭定。”
方牧冇有坐下。
“審判長。”他說,“我補充一點,關於買受人。”
他翻開那一頁。
“上海滬東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他說,“成立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他抬起頭。
“處置清單的日期,是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法庭裡冇有人說話。
方牧說:
“十八天。”
他把紙放下。
“一家公司成立十八天以後,”他說,“買走了一臺兩千六百三十一萬的設備。”
他停了一下。
“花了四萬一千塊。”
陳慎之站起來。
“審判長。”
“你說。”
“我方不否認滬東機電的成立時間。”陳慎之說,“新設主體承接資產,是常見的交易安排。”
“常見。”方牧說。
“常見。”陳慎之說。
“那它付錢了嗎。”方牧說。
陳慎之翻了一頁本子。
“該筆款項,”他說,“已於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結清。”
“憑證。”方牧說。
陳慎之合上本子。
“我方請求,”他說,“就該問題另行舉證。”
十一點四十,休庭。
何斌從最後一排站起來。
他的腿麻了。
他一邊揉腿,一邊往門口走。
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忽然停了一下。
他剛才一直在看人。
最後一排,最靠裡的那個位子。
從開庭到休庭,兩個半小時。
那個人一次都冇有動過。
四十多歲,深灰色西裝,頭發很短。
麵前冇有本子。
手上冇有筆。
他不記。
何斌想起方牧說的話:看人。
他放慢腳步,從那個人身後走過去。
經過的時候,他側了一下頭。
那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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