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一張冇有名字的紙
第二十一章一張冇有名字的紙(第1/5頁)
保全責任險的保費是三千二百塊。
方牧刷卡買的。
買完他把保單拍了張照,發給趙律師。
趙律師回了一句:收到。今天就遞。
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裁定下來了。
準予保全。
趙律師在電話裡念了一遍裁定主文,念完說了一句:
“方先生,你要知道一件事。”
“什麼事。”
“保全申請,是要送達被申請人的。”趙律師說,“恒信今天收到。恒信背後是誰,你我都清楚。”
“我知道。”
“那你還——”
“趙律師,”方牧說,“這是規矩。”
電話那頭靜了一下。
“是規矩。”趙律師說,“你要保全,你就得告訴對方。”
“是。”
“那他們就有時間。”
“他們有時間,”方牧說,“我們就有證據。”
三月六日上午九點,法院的兩名工作人員去了兩個地方。
一路去那家網絡平臺在華東的辦事點。
一路去潤豐三號倉庫。
先說倉庫。
三號倉庫在廠區西北角,一棟單層磚房,鐵門上掛著一把鏽鎖。
開門的是潤豐留守的一個人,說鑰匙在廠辦。
等了四十分鐘,廠辦的人來了。
門開了。
倉庫裡堆著舊貨架、廢電機、幾卷電纜,還有一排鐵皮櫃。
靠牆角,有一個機架。
機架還在。
趙律師在電話裡跟方牧說:“機架是空的。”
“什麼意思。”
“硬盤位空著。”趙律師說,“兩個盤位,螺絲孔裡冇螺絲。盤冇了。”
方牧站在弄堂裡,握著手機。
“什麼時候冇的。”
“倉庫的人說,上個月有人來拉過兩臺舊機器,說是報廢處理,有單子。”
“單子呢。”
“有。”趙律師說,“單子上寫的是‘廢舊電子設備兩臺,重量八十公斤,處置價六百四十元’。簽字的是廠辦的一個人。”
“六百四十塊。”
“六百四十塊。”
方牧冇說話。
他把手機換了一隻手。
“趙律師,”他說,“被拆走的那臺機器,型號您問了嗎。”
“問了。”趙律師說,“倉庫的人說不出來,就說是個黑箱子。”
“機架上有銘牌嗎。”
“有。”趙律師說,“法院那邊拍了照。銘牌上寫著型號,是二〇一三年那批調度主機的配套服務器。”
方牧閉了一下眼睛。
“那就是它。”他說。
掛了電話,何斌在旁邊站著。
他剛才都聽見了。
“方先生,”他說,“那我們白忙了。”
方牧把手插進褲兜裡。
“冇有白忙。”
“可硬盤冇了。”
“他們拆,”方牧說,“是他們自己承認有。”
何斌愣住了。
“什麼意思?”
“八年前,有人在一份答複上寫‘該設備未啟用錄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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