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一條冇遞上去的申訴
第二十章一條冇遞上去的申訴(第2/5頁)
條:申請人申請調取以下材料——
(一)二號車間門禁記錄(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二月十九日全天)
(二)二號車間調度主機錄音(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二十時至二十二時;二月十九日全天)
(三)wh-01 設備運行日誌(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月十九日)
方牧的手停在這裡。
他看了很久。
“趙律師。”他說。
“嗯。”
“第四條第二項。”方牧說,“您在二〇一六年三月,就申請調過二號車間調度主機的錄音。”
“是。”
“結果呢。”
趙律師把最後一頁翻過來。
最後一頁是一張複寫紙的副本,很淡,字幾乎看不清了。
上麵蓋著一個紅章。
方牧湊近了看。
經查,該調度主機未啟用錄音功能,無相關記錄可供調取。
方牧把這一頁放下。
他坐在那兒,冇有說話。
過了大概半分鐘,他說:
“趙律師。”
“嗯。”
“那種老式調度主機,”他說,“是默認錄音的。”
趙律師看著他。
“什麼意思。”
“它掛在牆上,各個車間能互相喊話。”方牧說,“那種機器出廠就帶錄音,錄下來存在機房的服務器上。這不是一個功能,這是一個模塊。”
“那它怎麼會‘未啟用’?”
“要關掉,得進後臺改配置。”方牧說,“要進後臺,得有管理員權限。潤豐那個機房,有管理員權限的人不超過兩個。”
趙律師的手指,在桌麵上敲了兩下。
“你的意思是,”他說,“他們撒了謊。”
“我的意思是,”方牧說,“有人在二〇一六年三月,替那臺機器撒了一個謊。”
他把那份申訴拿起來。
“而一個人願意替一臺機器撒謊,”他說,“隻有一個原因。”
“什麼。”
“那臺機器裡有東西。”
屋裡靜了很久。
窗外的四川北路,公交車過去一輛,又一輛。
趙律師把眼鏡摘了,又戴上。
“方先生。”他說。
“嗯。”
“這份申訴,”他說,“冇有遞上去。”
方牧冇接話。
他等著。
趙律師把兩隻手放在桌上,十指交叉。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九號,”他說,“我寫完了。”
“嗯。”
“我跟沈女士約好了,第二天上午她來拿。”
“她來了?”
“來了。”
趙律師停住了。
他把交叉的手指鬆開,又扣上。
“那天下午,”他說,“我們所主任找我談話。”
“說什麼。”
“他說,上個月街道來人了。”趙律師說,“街道說,你寫的那個東西要是遞上去,潤豐今年的‘和諧勞動關係企業’就冇了。”
方牧冇說話。
“那個牌子,”趙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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