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鬆線頭
第三章鬆線頭(第2/5頁)
幕。
“這段能當證據嗎。”
“不能直接當證據。”方牧說,“它是一段陳述,是孤證。對方一句‘無法確認聲紋’就能把它擋回去。”
“那它有什麼用。”
“它有三個用處。”方牧伸出三根手指,“第一,它告訴你該查哪兒——一號車間不對,要查的是二號車間,是那臺 wh-01,是一月十九號那份檢修記錄。”
“第二呢。”
“第二,它告訴你對手要什麼。”方牧說,“他們不要潤豐賺錢,他們要潤豐虧。一家虧損的廠子才賣得上‘清算價’。這叫動機。”
“第三呢。”
“第三,”方牧說,“它證明李博堯死之前,就已經知道有人要動他。”
文嫂把這句話在心裡過了一遍。
“那不是意外。”她說。
“那不是意外。”方牧說。
板子下麵還壓著一張對折的紙。
方牧把它取出來,展開。
是一張表。手寫,很密,一共三列:日期、事項、金額。
日期從二〇一五年三月一直到二〇一六年一月。
事項那一列,寫得非常簡略:“評估”“合同”“會議”“差旅”“顧問費”。
金額那一列,從幾千到幾百萬都有。
最後一行是一月十九日,也就是他錄那段聲音的同一天。
事項那一欄寫著兩個字:
名單。
金額那一欄是空的。
“這是他自己記的賬。”方牧說,“他不懂財務,他隻是把看得見的錢一筆一筆抄下來。抄了十個月。”
“抄這個乾什麼。”
“因為單看一筆,每一筆都合法。”方牧說,“評估費是合法的,顧問費是合法的,差旅是合法的。可十個月的賬擺在一起,它會自己說話。”
“說什麼。”
“說這些錢都流向同一個方向。”
文嫂把那張紙拿過去,翻來覆去看了兩遍。
她看不懂那些數字,但她看懂了那些日期。
一月十九日。二月十九日。
中間隔了一個月。
“他去死,”她說,“是因為這張紙。”
“不是因為這張紙。”方牧說,“是因為他抄了這張紙。”
十點,方牧去了潤豐。
廠門口的門房裡,老周正在登記。看見他,把筆放下了。
“你就是昨天那個。”
“方牧。”
“我不問你乾什麼。”老周說,“我就說一句——現在廠裡,隻剩三十幾個人。你進去彆亂走。”
“我要找一個人。”方牧說,“姓吳的師傅。”
老周的筆停在半空。
“吳師傅?”
“嗯。”
“他不在廠裡。”老周說,“他內退了,前年辦的。他自己申請來的——不,不是自己申請的。”老周停了一下,“反正現在他在外麵給人家修機器,偶爾回來。”
“他有聯係方式嗎。”
老周把登記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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