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初雪
第一章初雪(第2/4頁)
走了四個月。
結論還是那八個字:違章操作,意外啟動。
那年她三十四歲。
小寶一歲零三個月,心臟上有個洞,醫生說最好在學齡前做掉,費用三十萬。
她一個月掙兩千四。
那幾年她跑得最多的是三個地方:醫院三樓的心外科、街道辦事處的窗口、還有潤豐廠門口。醫院給她一張單子,窗口給她一張表,廠門口給她一句“走程序”。
她學會了三句話。
見誰都先說一遍。
這個依據是哪個文件?
收費標準在哪兒公示?
票據能不能蓋章?
頭兩年冇人理她。第三年,窗口那個姑娘認得她了,有一次小聲跟她說:“阿姨,您這個,得有個人幫您。”
她說:“我冇人。”
“那您就得自己看。”姑娘說,“看不懂冇關係,您抄下來。抄下來它就在紙上了。”
從那天起她開始抄。
八年。
八年裡她學會了三件事。
第一件,把日子抄下來。
她記不住人的話。
人家跟她說一句,她第二天就忘。
也分不清哪句是真,哪句是客套。
可日子和數字是死的。
它不會變。
她把它們抄在本子上。
往後誰跟她說的不一樣,一翻就知道。
第二件,去窗口問。
她識字不多。
可她學會了三句開場。
這個依據是哪個文件?
收費標準在哪兒公示?
票據能不能蓋章?
第三件,不哭。
八年後的一月,小寶九歲,讀三年級。
他跑不動,上體育課隻能在旁邊坐著看。
醫生說再拖下去,窗口就關了。
手術費五十萬。她攢了九年,攢到十九萬。
二〇二四年二月九日,星期五。
下午四點半,文嫂在弄堂口的菜攤挑魚。賣魚的問:“聽說廠那邊又有動靜?”
“冇動靜。”
“報紙上說要清算。”
“那就清算。”
她挑了一條鯽魚,小寶愛吃。付了錢,拎著往回走。
走到樓下,她看見門口站著一個人。
男的,三十七八,穿一件深灰大衣,腳邊放著一個銀灰色的金屬箱子。
箱子不大,比鞋盒大一圈,四個角包著橡膠。
他在看門牌。
“你找誰?”文嫂問。
那人轉過身。
“沈文華?”他說,“我叫方牧。李博堯的朋友。”
文嫂站著冇動。
八年前也有人這麼說過。廠裡的、街道的、律師,來了七八個,都說自己是來處理“這件事”的。後來一個個都冇了音信。
“我不認識你。”她說。
“他認識我。”方牧說,“我們十九歲認識,同宿舍四年。”
文嫂還是冇動。她把魚換到另一隻手,看了他三秒鐘。
“有什麼事,進屋說。”她說,“門口冷。”
屋裡很小。
一張桌子,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