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鸞

第二十七章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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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啞(第5/8頁)

名。”

“這是善堂的規矩?”

“這是衙門的規矩。”蔡跛子說,“置在門外,冊子上寫‘無主’。無主就不用查。”

顧驚瀾把冊子推回去。

“那具屍,”她又問,“抬來的時候,衣裳就是新的?”

“對。”

“鞋呢?”

“鞋也是新的。”

“他自己穿的,還是彆人給他穿的?”

蔡跛子想了一下。

“彆人。”他說,“新鞋的鞋帶是死的。自己穿鞋的人,不會把鞋帶打成死結。”

顧驚瀾把這一條記住。

——給一個死人換新衣裳新鞋的人,不一定是狠人。

——狠人扔屍,是不穿衣的。

——穿新衣裳的屍,是有人在給他送行。

——把屍放在善堂門口,是讓他有個去處。

——這是一個人,用他自己的規矩,替另一個人辦了後事。

——把屍放在門外,是一個懂規矩的人做的。

——他知道放在門外,冊子上隻寫“無主”。

——他不想讓這具屍被查。

——可他還是把它放在了善堂門口。

——善堂是這座城裡所有無主之屍都要經過的地方。

——放在這兒,它一定會被人看見。

那天夜裡,雷不苦把那具屍的衣裳全脫了。

衣裳脫下來,他翻過來看裡子。

裡子上冇有記號。

他把衣裳攤平,一寸一寸看。

看到前襟的內側,他發現一處針腳不對。

——有一處縫過的痕。

——縫過,又拆了。

——拆得乾淨,可布上有針眼。

他把那一片布對著燈舉起來。

針眼排成一個方框。

方框裡頭,原來該有一塊東西。

——布條。

——北地的人在衣裳裡子上縫布條,寫自己的部落、編戶、主家的名字。

——這一塊,被拆走了。

雷不苦把布放下。

——拆布條的人,知道這個規矩。

——因為不知道規矩的人,會連衣裳一起換掉。

——這個人是拆的,不是換的。

——他很清楚要拆的是哪一塊。

第三天,那具屍的衣裳口袋裡,找到了一樣東西。

是善堂的人在收屍的時候摸出來的——不是口袋,是縫在衣襟夾層裡的一小塊布。

布很小,方寸之間,被汗浸得發黃,邊上是毛的。

布上有字。

不是寫的。

是劃的。

用指甲,或者是用什麼尖東西,劃出來的。

字很淺,劃了很多遍,劃成了一道一道的印。

善堂的人不識字,看它是塊布,扔在一隻筐裡。

顧驚瀾把它撿了回來。

聞人默摸那張布,摸了一整夜。

他不能看。他用手指。

他的指頭在布上一點一點移。

移一遍,回過來,再移一遍。

移到第五遍的時候,他停住了。

“字是歪的。”

“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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