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臨安煙雨第二十一章入城
第二卷臨安煙雨第二十一章入城(第7/8頁)
顧驚瀾問。
“十七貫。”
“夠用多久?”
“三個月。”
“三個月以後呢?”
葉孤鴻把手指按在桌麵上,按了一會兒。
“三個月以後,”他說,“要麼我們已經走,要麼我們已經不能走了。”
然後是規矩。
葉孤鴻說規矩的時候,不抬頭。他把三枚銅錢在門板上一枚一枚擺開,擺成一條線。
“第一條。”
“六個人住兩處,不挨著。可每一天,都要有一個人回到這間屋。回來說明一件事:這一天他還活著。”
“第二條。”
“同一件事,不在同一條街上說兩遍。”
“第三條。”
他把最後一枚銅錢按在桌上。
“誰聽見有人在街上說'北邊'兩個字,回來告訴聞先生。不許自己接著問。”
雷小滿舉手。
“為什麼第三條這麼怪?”
“因為在這城裡,”葉孤鴻說,“'北邊'不是方向。”
“是什麼?”
“是一個人名。”
他抬起頭。
“你在這街上說'我要往北邊去',冇人理你。”
“你說'我認得北邊來的人'——”
“那就有很多人要理你了。”
夜裡,顧驚瀾上了屋頂。
屋頂是斜的,鋪著瓦,瓦上潮。她坐的地方是屋脊。屋脊上有一小塊平的地方,是修瓦的人踩出來的。
葉孤鴻跟著上去。
兩個人坐在屋脊上,中間隔著一步遠。
臨安的夜,是燈。
不是一兩點燈,是很多。河上有船燈,橋上有燈籠,瓦子門口兩盞大的,寺裡有一顆不動的。遠處宮城那個方向,光是一片,看不出數。
顧驚瀾開始數。
她從東邊數起,數得很慢。手指在膝上點。
數到一千三百多的時候,她停了。
“怎麼不數了?”
“太多了。”她說。
“多就不能數?”
“折衝府的規矩。”顧驚瀾說,“數不清的東西不要數。數到一半,人會以為自己知道全部。”
葉孤鴻冇有接話。
過了一會兒,他問:
“那你數什麼?”
“我數少的。”
她把手抬起來,指了指東邊。
那邊有一個方向,光很暗,隻有一點。那是一處樓。樓頂上一盞燈,燈是白的,不是黃的。
“那是什麼?”
“鼓樓。”顧驚瀾說,“它每一夜都亮著。”
“亮著說明什麼?”
“說明那上頭有人。”她說,“一整夜都有人。”
葉孤鴻看著那一點白。
“一整夜都有人。”他重複了一遍。
“嗯。”
“他不是在看天。”
“那他看什麼?”
葉孤鴻冇有回答。
他把鬥笠放在膝蓋上,看著那盞燈,看很久。
聞人默坐在門邊。
他冇有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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