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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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屯 · 二月底
屯子最北邊那間屋,夜裡冇有點燈。
不是省油。是這一夜刮白毛風,窗外什麼都看不見,點了燈反倒顯眼——屯子裡住著金人的差役,差役的眼睛愛看有燈的房子。
四個人圍著一個小火盆坐。火盆裡燒的是馬糞餅,燒起來煙小,火穩,不紅,像一塊燒著的泥。
雷不苦把箱子打開,一樣一樣擺出來。
先是十幾個小瓷瓶。再是兩把銅匙。再是一塊疊了三折的白布。最後是一樣用布裹著的東西,他冇有打開。
那隻箱子,他不讓人看裡麵。
不是怕人看藥。是怕人看箱蓋。
箱蓋的內麵,刻著名字。
不是他刻的。是他父親刻的,他祖父刻的,一代一代刻下來的。名字用一把小刀刻,刻得很淺,一行一行,橫著寫。寫到箱蓋的邊角,就往下拐。
葉孤鴻後來數過。
九十七個。
最後一個名字,是“雷不苦”上麵那一行。那一行刻的是兩個字:不歸。
——不是名字,是兩個字。
——也不是“風不歸”的那個不歸。
——是雷家的規矩:藥人死了,不刻名,刻“不歸”。
那兩個字旁邊,有一道小口子。刻的時候手抖了一下。
“你二伯。”
雷不苦冇有說話。
他把箱蓋合上。
“雷家的人,生下來先做兩件事。”他開口了,“第一是起名。第二是吃藥。”
“藥是從娘胎裡帶出來的。生下來第一口不是奶,是藥。”
“我們家的孩子,一歲的時候,一天吃三厘;三歲的時候,一天吃一分;十歲的時候,一天吃半錢。”
“吃到十七歲不死——就叫藥人。”
“要是死了呢?”
“死了就不叫藥人。”雷不苦說,“死了就叫孩子。”
他停了一下。
“我們家從靖康往前數,一共九十七個。”
“活到十七歲的,三十二個。”
“活到三十歲的,九個。”
“活過我爹的,一個都冇有。”
葉孤鴻看著那隻箱子。
“你吃過嗎?”
雷不苦說得很快。
“我吃過。”
“吃到十二歲。”
“十二歲那年,我吐了三天的血,我爹把藥停了。”
“為什麼不讓我繼續?”
“因為我哥死了。”
雷不苦的手在箱子上按了一下。
“我哥比我大四歲。他吃到二十歲,成了藥人。成藥人那年,他走了一趟北邊。”
“他冇回來。”
“我爹把那趟的差事,記在了箱蓋上。”
“記的是‘不歸’。”
屋裡很靜。
“從此我爹就不讓我吃藥。”
“他說,雷家不能再出藥人了。”
“他說,藥人這個詞,是最難聽的。”
“有人生下來就是替人死的。”
雷不苦抬起頭。
“你信嗎?”
“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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