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需要一個方案,確保技術不會流失
第444章需要一個方案,確保技術不會流失(第1/3頁)
事實上,不僅僅是邱和平有著陰暗的想法。
一個多月前,京城,某部委一間小會議室裡坐了七個人。
會議是產業司的包司長召集的。
召集的理由很正式:對近期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的nn係列軸承項目及其核心供應商進行專項研判。
參會的人來自產業司、政法司、安全司,以及一個從政策研究室臨時調過來的副研究員。
包司長開場十分鐘,把nn軸承的材料性能數據、與skf的對比結果、開飛金屬的基本情況講了一遍,然後停了一下,說:“這件事的核心矛盾在於:關鍵技術掌握在一家民營企業手裡,我們冇有鎖定路徑。”
政法司的劉副司長,聽完包司長的話,冇有急著接話,他翻開麵前的文件看了一會,然後抬起頭:“包司長,你說的鎖定路徑,具體是指什麼?”
“技術本身,或者至少是技術的關鍵環節。根據我們目前了解的情況,這家企業的核心工藝完全由創始人一人掌握,冇有專利,冇有論文,冇有對外授權。也就是說,如果這個人出任何問題,整個技術鏈條就斷了。”
“那按照你們的想法,需要做什麼?”
“我們需要一個方案。能夠確保這項技術不會因為個體原因而流失的方案。”
會議室裡突然安靜了。
坐在角落的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員薑濤正在記錄,手裡的筆停了一下,冇有抬頭。
安全司的張副司長先打破了沉默:“包司長,你說的‘方案’有冇有具體的邊界?”
“首先是合法,然後是可行。”
張副司長冇有立刻接話,他端起麵前的杯子喝了一口,放下,然後說:“那我們可以先做一件事——把開飛金屬列入國家重點技術監控名單。從信息管控的角度,這並不涉及對企業的直接乾預。”
劉副司長看了他一眼:“列入名單之後呢?”
“列入名單之後,這家企業的技術信息、對外合作、主要人員流動,會受到更嚴格的關註。如果發現有外流風險,我們可以通過行政手段進行乾預。”
劉副司長:“行政手段的具體形態是什麼?”
“限製出境、限製對外交流、限製技術轉讓。這些在現有法規框架內都有依據。”
“那如果對方不配合呢?比如,創始人拒絕提供技術細節,拒絕配合我們的安全審查。”
張副司長冇有立刻回答。
包司長這時候插了一句:“這就是問題所在。監控隻能做到‘看見’,做不到‘拿到’。隻要那個人不開口,我們最多隻能保證他不把東西帶出去,但無法保證他不把東西帶進棺材裡。”
會議室裡又安靜了一會兒。
劉副司長把麵前的文件翻到某一頁,看了一會兒,然後抬起頭:“我換個問法。如果我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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