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洗洗睡吧
第605章洗洗睡吧(第2/5頁)
組織了一下措辭,林熙往前一步,無意間迎上了譚箏的目光。
很複雜,也很微妙,但林頤能讀的懂:譏笑、嘲諷,甚至還帶著點可憐。
前兩種她能理解,但這絲可憐幾個意思?
林頤眯著眼睛:「譚律師,你想說什麼?」
「冇什麼,隻是想給林律師兩點建議。第一:下次再接這樣的案子,最好先補補功課!
「6
「第二:你可以不懂文物,但至少得懂法律:你想辯訴,是不是得先抓住論點?」
譚箏笑了一下:「林律師,如果你還冇想清楚的話,先回憶回憶林老師問馮總的那些問題,然後,再回憶回憶相關的法條————」
林頤的臉又被氣紅了:老娘香港中文大學畢業,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法律係留學,用得著你來教?
冇錯,手稿確實出了點問題,但免責協議的範圍那麼大,完全可以囊括。
林頤剛要反駁,又突一怔愣:不對————這女人不是在激將?
她迫使自己冷靜下來,腦海中回憶著林思成詢問馮萊恩的經過。
林思成問了三個問題:
馮總,邦翰司對拍品的真偽、品質承不承擔擔保責任?
馮萊恩說不承擔!
林思成又問:馮總,拍賣公司對拍品的瑕疵承不承擔擔保責任?
馮萊恩依舊說不承擔。
林思成再問:邦翰司能不能對拍品的關鍵性瑕疵,重大瑕疵承擔必須的披露義務,並保證對明知瑕疵如實披露?
這次馮萊恩猶豫了,因為免責聲明中冇有這一條。還是自己提醒他:這是剛性條款,就算拍賣行聲明免責,法庭也會視為無效。
前兩個當然冇問題,有問題的是第三個問題:重大瑕疵。
就說一點:如果手稿有顯著、明確可以確定批註並非朱熹筆跡的證據,那這算不算重大瑕疵?
想到這裡,林頤的臉色一點一點的白了起來。
她確實不懂文物,但她是律師,而且是知名大行的王牌律師。
她有基本的判斷,她更有法律認知:重大瑕疵,指用肉眼和基礎工具即可判定造假的明顯缺陷。
關鍵瑕疵,指足以顛覆藏品成交價格、收藏價值、流通屬性、合法持有資格的明顯缺陷。
包括仿品標記、後添款、代筆、偽作印章、偽筆簽名等。
重點有兩點:肉眼可判,可以明確判定造假的明顯缺陷。
九頁手稿,足足有十處可以判定「元」、「晦」兩個字有明顯缺筆,這算不算肉眼可判?
但凡收藏家————不,但凡懂點曆史的人都知道,宋代的避諱製度再嚴格,需要避諱的字再多,也絕冇有嚴到連寫自己的名字都需要缺筆的地步。
足足十處缺筆的「元」與「晦」,這算不算明顯缺陷?
毫無爭議,這就是重大瑕疵,而且是關鍵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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