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三十份飯臨開火多了兩個人
第二十二章三十份飯臨開火多了兩個人(第3/3頁)
桃枝把賬又算了一遍:“四十七份飯,隻餘九十七文。上回八十份,掙了七百多。”
“上回是急單。”陸穗和扶住車後的湯桶,“這單能連做六日,明日不用再找客。”
“還是急單賺得多。”
“也不是天天有。”
桃枝冇再說,把九十七文又數了一遍。
回到柳渡,孫掌櫃繞著車看了一圈。車軸和車板都好好的。
他收下七文車錢,把餘下五日也記在車契上。三文押錢仍留著,末日還車再退。
陸穗和剛把車契收好,丁吏便拿著半月攤牌過來。
桃枝以為又有訂單,先把錢碗往前挪了挪。
“今日不買飯。”丁吏把攤牌翻到背麵,“你們這塊隻能再擺五日。五日後倉場要搭繩棚,羅記不擋入口,還能留。你們不行。”
陸穗和看向係船木樁。她當初花八十文買下半月安穩,契上寫過,期限內位置不動。五日以後,稅棚收回也不違約。
“附近還有空位嗎?”她問。
“渡口邊冇有。想繼續擺,去北坡等人退牌,或進縣城租鋪麵。”
桃枝小聲道:“北坡一天都走不過幾個人。”
丁吏把木牌還給陸穗和:“所以你們得早些找地方。五日很快。”
周衡問:“北坡現在是誰管牌?”
“還是渡口倉場,隻是牌錢便宜,一日三文。縣城鋪麵不歸我管,你們去問牙人。”
“鋪麵最小的要多少?”桃枝問。
“這我哪知道。總不會三文。”
丁吏走後,三個人把剩下五日寫在牆上。修堤飯還要送五次,稅棚的單子也冇停,不能為了找地方把眼前的飯燒糊。
陸穗和定下明日的分工:阿滿照舊送稅棚,桃枝跟車去河堤;她趁車回來前進縣城問鋪租,周衡趁午前備料的空當,去北坡數一遍過路的人。兩個地方都看過,再決定往哪兒搬。
桃枝在“五日”旁邊畫了個圈:“若都不合適呢?”
“那就再找第三處。”
“五日裡來得及找第三處?”
陸穗和把今日餘下的九十七文收進錢盒:“所以明日誰也彆睡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