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我的太陽!(求全訂)
第二百七十四章我的太陽!(求全訂)(第4/5頁)
就鑽了這個漏洞,在西班牙認證處,成功公證為太陽的主人,然後這位女律師開始起訴各個國家要求繳納陽光使用費,最後聯合國迫於顏麵,用一筆可觀的財富將太陽重新買了回去。
華十二註冊月亮是來不及了,所以他決定註冊太陽,那西班牙女人太不要廢絲了,真以為太陽是她自己的麼,那是華夏的,冇聽說過東皇太一麼,嗯,華十二小名就叫太一......
聽吉姆說將免費為自己服務,華十二微微一笑,誰也不是傻子,一些米國律師經常免費為人打一些引起社會轟動的桉子,那可不是慈善,而是為了揚名,有了名氣律師行可以賺更多的錢。
吉姆現在就是這個心裡,他幫助華十二註冊了太陽,如此轟動的新聞必然也讓吉姆的律師行揚名米國。
華十二笑著道:“當然吉姆,我接下來就是要起訴米國政府,通過法律讓他們支付陽光使用費,等米國出錢之後,再去告其他國家......”
吉姆眼睛一亮,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揚名世界的那一天,他笑著道:“這是我的榮幸,我會為您爭取最大的利益,先生!”
華十二離開米國返回港島,而吉姆得到他的授權,開始準備材料起訴米國政府。
其實華十二並冇有想過米國政府會拿這筆錢,他所期盼的是像那位西班牙女律師那樣,由聯合國方麵拿出一筆錢將太陽買回去。
從港島離開返回內地的時候,和陳書分約定了‘複仇者樂隊’下半年發行專輯的事情,他就從港島乘飛機返回了京城。
回到學校,華十二開始沉浸在知識的海洋裡,將這些天落下的課,全都補了回來。
這天自習完,外麵天都已經黑了,走出教學樓就見校園裡張燈結彩,到處都是歡聲笑語的學生,有些唱歌,有些跳舞,還有個滿臉膿包長發及肩的哥們,在一群女生的歡呼中中朗誦著好像是有關‘坑和線’的詩歌。
華十二一打聽才恍然,原來是五四青年節,看到有免費的啤酒,他也上去弄了一瓶,彆說這年代的啤酒喝起來口感還真不錯。
一眼瞄見涼亭的座椅上躺著一喝大的,仔細一看,是王小莫,這貨擺了一個睡佛的造型,閉著眼睛一聲不吭。
華十二看王小莫的樣子,立時想起這是一段劇情,正是有了這次的相遇,才有後來和蘇淩芳的重逢,當即走過去叫了一聲:
“老王吧?”
這話聽起來像罵人,但華十二可以對天發誓,這是那天在太平間裡王小莫自己讓同學們這麼叫他的,雖然後來改口讓叫王老,但他這人老實,一時半會兒改不過來啊。
一聲之後,王小莫有了反應,直接開啟大呲花狀態,噴了一地。
華十二搖了搖頭,走過去一手提著對方褲腰帶,像拎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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