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節新鮮出爐的南洋公司(一
第二百七十一節新鮮出爐的南洋公司(一(第3/4頁)
交出一份令元老院滿意的答案,特彆是不能滿足工業口上那些長期的匱乏的物資,自己很快就會變成孤家寡人。
元老院這次的批複是秉承“不給資源給政策”的傳統套路。從一定程度上說“給政策”比“給資源”要好,既然要人家自己去刨食,就不可能限製的太多。老話怎麼說?“誰t給得錢多,我就給給誰乾”。
從文件來看,這個南洋公司得到的授權非常之大:遍數下來,除了鑄幣、建軍和外交這三項最核心的權力之外,幾乎獲得了所有方麵“便宜行事”的權力。力度不可謂不大。不過要和目前東南亞橫行的那幾家“東印度公司”相比,這些權力差得還很遠。最關鍵的是,東南亞公司冇有獲得“貿易壟斷”這個至關重要的權力。
冇有獲得東南亞的“貿易壟斷權”,也就意味著他們要和目前的外貿係統分飯吃,而且他們也無權驅逐那些航向三亞、臨高、廣州、高雄的英國、荷蘭人、日本人等等外國人的商船。他們都是在元老院的“自由貿易”的旗幟下航行過來的。
“在17世紀搞自由貿易,這t就是白癡行為!白白讓歐洲人賺去了多少錢!”周圍不止一次的暗暗腹誹該政策。
不過詆毀貿易自由自然是不成的,畢竟這算是元老院的共識。而且外國商船的定期到來從很大程度上也節約了運力,降低了物價。特彆是這些年來荷蘭東印度公司大量輸送到臨高的稻米可以說極大的緩解了元老院的糧食壓力。
可惜荷蘭人的科技和元老院差距太多,元老院可以說服荷蘭人在東印度群島種植橡膠和油棕,卻冇有辦法告訴他們如何去開采那些功業口急需的各種有色金屬礦產,就算願意手把手的去教,荷蘭人也未必有這個動力去做這種投入大,收益小的生意。畢竟把當地生產的稻穀賣給元老院來更為容易。
這種啃骨頭的事情自然隻有我們來做了,周圍暗暗吐槽。
不過,元老院給他另一個口子,那就是在整個東南亞範圍之內的貿易,外貿公司不會插手,南洋公司可以便宜行事。自行組織東南亞地區的貿易活動。
至於軍隊,他倒冇有太放在心上,所有的駐外站都冇有軍隊,但是他們多少都能自己拉些武裝。而且一旦殖民地建立,便可以名正言順的以組建“民兵”的名義建立武裝,同時申請國民軍駐紮。這些國民軍到了東南亞還是一樣在公司的指揮之下。
鑄幣權他本身也不在乎,本來這就不是企業能問津的東西。而且殖民地和東南亞本地的貿易網絡一旦成了氣候,也可以幫助儲備行擴散銀元和銀元票的使用麵積,程棟這些人隻會更感激自己。
至於外交,元老院現在有屁個外交。也就在巴達維亞派了個領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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