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節製度改革
第二百六十六節製度改革(第1/4頁)
就在這個時候,在辦公廳的保密會議室裡,正在進行關於女仆學校前途的會談。本文由。。首發
有關女仆學校的未來,在辦公廳內部已經委托契卡、法學會、政治保衛總局進行了幾次專項調研――用“更好促進元老福利”為名義。調查的內容從定向就業率、轉專業就業率、培訓費用到思想狀態、工作表現、消費狀況……牽扯到女仆學習、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麵麵。
辦公廳進行調查並非一時的心血來潮,而是針對目前的女仆狀況特意展開的,隻不過林小雅案發生以來,這個曾經一度引起“革命”的敏感話題,不得不再次被拿上桌麵來討論。
1631年的女仆革命之後開始引入分配第一批女仆,二年多來元老們除了極少數人之外,幾乎每個人都買了一到二名女仆。即使是女元老,出於有人乾家務的目的也買了女仆,象錢家兄弟這樣的,因為要兼顧飛雲俱樂部的活動,每家都買了二三個。
加上其他為元老服務的“生活服務人員”,目前在辦公廳管轄下的為元老生活服務仆役們,已經形成了一個一千多人的元老仆役階層。
這個階層儘管人數並不多,卻是每天都能看到元老,和元老說上話的人。特彆是高踞在這個階層頂部的“生活秘書”們:有些人已經為元老生育了“二代”,即使她們未來不一定會成為元老的妻子,作為元老子女的母親。在家庭中的地位也不會太低。
元老們固然對目前的狀態很少不滿,但是執委會和元老院中的有識之士還是意識到了這一體製存在問題。政治保衛總局安插在各機關、學校和工廠裡的“十人團”遞交的日常報告、契卡的常規性反職務犯罪檢查和歸化民、土著通過各種渠道送來的“揭發材料”中,“女仆”、“生活秘書”、“首長的丫鬟”、“元老的女人”之類字眼的出現頻率正在不斷增加中。
辦公廳的調查正是為此而展開的。不僅“女仆政治”初露崢嶸,女仆尷尬的法律地位也不止一次的在某些專業討論中被提及,並且隨著林小雅一案暴露無遺。
馬甲就這個問題專門和蕭子山談過。
在談話裡,馬甲特意提到了姬信彙報的程詠昕建議使用《大明律》法條來辯護這件事。
“雖然程詠昕的辯護設想完全是建立在對《大明律》的錯誤的認識上的。不過也可以看出目前女仆的身份非常的尷尬。我查了下:辦公廳要她們簽絕契,她們的奴婢身份,其實沿襲了過去廣州站的做法,當初的目是為了防止購買的人口逃走而采取的一種預防手段。借助大明官府的來威懾逃奴。也是早期我們法律體係不健全。為了應付大量的土著人員管理,按照大明傳統習慣法搞得應急措施,現在新的法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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