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節澳門和約
第一百九十一節澳門和約(第3/6頁)
均不納稅。船上貨物免抽份,也就是免繳關稅。
第三、紫字號及其他澳洲工商企業,繼續繳納各種官方規定的商業稅收,但是一應陋規免除。
第四、澳洲人在廣州享有治外法權,一切涉及澳洲人的拘捕關押審訊,均須得到澳洲人同意。
第五、澳洲人得在廣州自由購買土地,起蓋房屋。
第六、香港島及周邊離島,由澳洲人控製。準澳洲人在其上自由行事。
司凱德將這六條念完。李洛由心情稍安――冇有可怕的賠款和歲幣之類的事情。因為兩宋的教訓,大明對這類事情有極大的警惕性。但是最後一條引起了他的關註,這個所謂“控製”,不等於就是要割占香港島麼?
大明的曆史上,香山澳這個地方遠不如濠境澳來得著名,即使是李洛由這樣長期在廣東沿海做生意的商人對它也不太熟悉,但是不管熟悉不熟悉,割地是萬萬不可的。
“割讓香山澳一事,絕無可能。”李洛由很清楚,這個不大知名的島嶼現在大概就在澳洲人的掌握之下,他們要求在談判的時候加上這條,不外乎是過下明路,確認自己的權力而已。
司凱德冇有說話,繼續聽他的陳述。
“……這一款割讓香港島的要求,彆說撫軍大人不敢應允,就是皇上也不敢提‘割地’二字。”李洛由道,“再者,這條款撫軍大人也絕不敢上奏朝廷,以達天聽。”
司凱德繼續默然不語,這些問題當初在擬定談判條件的時候,大圖書館的於鄂水也提到過――就目前的狀態來說,要大明簽署類似《南京條約》之類的條約在體製上是不可能的。冇有一個總督或者巡撫會敢於簽署這樣一個文件。
“再者,朝廷對海外之人原有極大的戒心,朝堂之上海禁與開禁之爭論從未停歇過。你們還要堂而皇之的打起澳洲人的牌子到廣州來,彆說撫軍大人不能一手遮天――這城裡能夠直奏朝廷的官兒就有好幾位――就算他能做到,廣東巡撫一但易人,又當如何?”
司凱德很是心悅誠服:“依先生所見呢?”
“此事隻能你知我知,決不可昭告天下。”李洛由說道。
李洛由表示,澳洲人提出的各項條件廣東地方官府隻能暗中應允,雙方悶聲大發財,絕不能堂而皇之地的具之以文,而更不能明目張膽的打起澳洲人的旗號來。
大明政府是禁止一切外國人在廣州居住、經商的,除了葡萄牙人擁有每年二次進入廣州貿易的特權之外,冇有任何外國人能居停在廣州。澳洲人當然也不行。
如果強行要求這個權力,就算李逢節願意為此上奏,光朝堂上的來回扯皮,冇個三四年功夫是絕不會有結果的。
“好在澳洲人也是華夏後裔,麵目相貌與大明人士並無不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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