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節機構調整
第三百五十節機構調整(第2/4頁)
……”
“你是準備量身定做?”鄔德連連搖頭,“太拙劣了,元老們還不鬨翻天。”
“諸位,你們都想哪裡去了,”文德嗣麵帶微笑的搖頭,“什麼招聘資格、錄用標準、公務員考試這全是粥少僧多的產物――資源不夠了,又要先緊著自己人,才搞這套玩意。”他拿起大茶缸喝了幾大口,“我們把粥搞得多點就是了。”
“官僚機構膨脹的太大會不會造成嚴重的官僚主義……”
“有這個可能。”文德嗣說,“最近這半年來就算‘不膨脹’也官僚化的很厲害了。林佰光給過我一張單子――是他去瓊州前辦各項手續的單子,一共跑了多少部門,蓋了多少章,大家有興趣可以看看。”他話鋒一轉,“反官僚主義是個長期性的問題,現在不談。”他指著桌子上的一堆文件:
“這是來自各個渠道的同誌們關於機構設置的建議,應該說,每個建議都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果這些機構全部建立起來需要多少乾部呢?”
馬千矚咳嗽了一聲:“但是不可能全部建立――現階段冇必要搞得大而全。”
“要全部建立的話,就算讓小孩子也來當領導都不夠用,”文德嗣說,“職位不是問題,大家遲早都能撈個官當當。眼前我們把組織機構的各套班子擴大,多吸納有能力人進入領導崗位,有利於穿越集團內部的整體和諧。”
眾
人覺得文總提出的把粥鍋做大的解決理念比較合適,這是釜底抽薪,從源頭上解決問題。文德嗣接著說:
“大家還是談談論機構調整,新班子成立了,新年新氣象,整個機構也得調整調整。”
按照新執委會的分工,執委會對機構作了一次全麵的調整。調整的目的一部分當然是“理順關係、提升運作效率”。另一部分則是對現有的權力架構進行調節,使之更加平衡。
首先將原本意義不明,也缺少專職人員的情報委員會撤銷,增設了專門負責對外情報工作的對外情報局。
原本民政委員會屬下的基本上冇起到什麼作用的總法務司、總稅務司、總工商司全部撤銷,土著的法律事務現在有仲裁庭負責。總稅務司改為稅務總署,直接隸屬於中央政務院管轄。至於工商司這個機構,經過論證之後認為冇有必要存在,它的職掌完全可以交給稅務部門去管理。
撤銷原來的內務委員會。執委會根據這一年來得運行認為強力機構不宜統一指揮,以免出現希姆萊或者貝利亞式的人物。所以它的屬下部門全部被肢解掉。警察總部歸屬中央政務院管轄,以顯示其主要是“民政”的特點。海關總署由財政總監分管;政治保衛總署改稱總局,歸仲裁庭管轄。
撤銷工業及能源委員會,將其屬下的機械工業部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