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節征糧的學問
第二百三十三節征糧的學問(第2/4頁)
,一般的小縣的錢糧也應付得來。”
但凡縣令上任,刑名,錢糧兩位師爺是最重要。前者協助縣令審理刑事案件。後者專門協同東家辦理錢糧奏銷、地丁人口、門牌清冊、田地丈量、開倉賑濟、雜稅征收這一類業務。特長是不僅諳熟這方麵的種種門道,而且精於書算。
王兆敏的本行是刑名,但是他的學藝不精,一直混不到好的東家――大多是些在偏僻小縣裡打轉的舉人老爺或者“同進士”。小縣城人口少,打官司的自然也少,分請兩名師爺有點浪費,所以就又學了錢糧,雖說不甚精通,但是一人身兼兩職,不僅自己多了一份收益,東家也少了一個人的開銷,皆大歡喜。
錢糧師爺的本事除了算盤上之外,還在於能了解情況,善於應付書辦。這是因為額征錢糧地丁,戶部隻問總數,不問細節,當地誰有多少田、多少地,座落何方,起科多少?隻有縣衙裡戶房的書辦才一清二楚。他們所憑借的就是代代相傳的一本秘冊,稱為“魚鱗冊”。冇有這本冊子,天大的本事,也征不起錢糧。
魚麟冊本是公物,是政府主持繪製修訂的,但是年深日久,縣裡存檔的或湮滅或丟失,早就不知去向,政府修訂的“公冊”,反而成了書辦的私產。不管是縣令還是錢糧師爺,要順順利利的辦下每年的夏秋兩賦的公事來,時常會為書辦所挾製。
一般來說,縣令上任之後,錢糧師爺就要去和戶房的書辦談條件,講斤兩,形成一個默契,勾結起來各取所需。王兆敏和陳明剛之間,卻一直有些疙疙瘩瘩的。原因
是臨高這地方很偏僻,天高皇帝遠,書辦對官員的忌憚心理也少了許多。
“戶書”因為有魚麟冊,不但公事可以順利,本人也能借此大發其財,多少年來錢糧地丁的征收,是一盤混帳,納了錢糧的,未見得能收到官府收糧的“糧串”,不納糧的卻握有納糧的憑證。有人冇有立錐之地卻要繳糧,有人坐擁千頃良田卻毋須繳納粒米,反正“上頭”隻要征額夠成數,如何張冠李戴,那是根本不管的。
至於其中的花樣,名目繁多。王兆敏就說了“詭寄”、“產去糧存”這兩種花樣。後者,鄔徳從張興教的身上就知道了,至於“詭寄”,他也略知一二。
“說到朝廷優免,不是向來有定額的嗎?”鄔徳把聽來的知識“賣”了一點出來,免得王兆敏真以為他們一無所知,胡說八道。
王兆敏果然一怔,想這多半陳明剛說得,便解釋道:“朝廷的優免,原是有定額的。”這個定額是在洪武年間規定的,大體京官一品可免30石,二品24石,以此類推。外官的優免則是京官的一半。至於監生、舉人、秀才,照例可免2石。除了免糧份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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