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節發動群眾(二)
第五十九節發動群眾(二)(第4/4頁)
拔出來的。州縣地方的行政事務煩十分煩瑣,除了各種事務都有一套繁瑣的程式,基本法令之外,應該援引或可資類推的成例有如汗牛充棟。某件公事該依哪一條法令或哪一項規定去處理,在律令和會典等書籍中都找不到,萬一出點紕漏或被上司找出了岔子,輕則駁回,重則訓斥,那不就成了吃不了兜著走?這時就得設法找出以往出現過的成例套用,以保萬無一失。可是究竟該找什麼成例就是一門學問了。這就叫“吏道”。
科舉出身的人,經史策論能講得頭頭是道,詩雲子曰可背得滾瓜爛熟,可是少有能摸著這些地方行政的門道的――其他不說,僅僅一個魚鱗冊子,外人看來就如同鬼畫符一般,看得明白的人卻知道這裡有地產麵積、位置、形式、產量、稅額和田主的情況。所以當官的為了不出錯,或者嫌麻煩,隻能把這些事情都托付給三班六房的衙役書辦去處理。身份卑微的吏員在古代社會實際上把持著地方行政權力。
吏員因為往往是世襲,和當地的大戶勾結很深,遠不是簡單的經濟手段就能割斷的,所以席亞洲的計劃在他們聽來實在有些理想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