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長公主的賬
第65章長公主的賬(第3/5頁)
示板正中。不是章程規定,是書吏認為“經共同體核過”的報價更完整,順手貼在易看處。
冇有人收賄。
錢仍然改變了視線。
蕭照庭把排板簿看完,道:“以後抽簽定位置。”
韓維山問:“完整與不完整也混著抽?”
“先按信息齊全分層,同層抽簽。”
“誰判斷齊全?”
“獨立複核人。”
“複核人誰付?”
“從買方經辦費與公主府補貼共同出,不由單一買方付。”
每堵一個口,又多一項成本。
蕭照庭冇有因此把排板偏差說成小事。
***
第三處模糊不在錢裡。
共同體會知道某類報價被拒得多,某類見證最常中斷,某些人願意長期代理,某些人堅持逐筆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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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冇有姓名,這些偏好也能幫助公主府設計下一批工坊契、女舍規則與小額票據。
“你會用嗎?”程見微問。
“會。”蕭照庭說。
“先問債主?”
“若隻用無名彙總,不逐人反查,本宮原本認為不必。”
“蔣春娘允許無名成本進入總價統計,不代表允許拿她的折價選擇設計下一種商契。”
“你要每一種再用之處都逐人問?”
“至少分目的。”
“分得越細,同類的人越少,越容易拚回是誰。”
蕭照庭抓住了她的舊問題。
完全不分目的,授權會無限擴張。
分得太細,又會讓無名統計重新變得可識彆。
最後冇有逐項公開小類。
共同體隻向本人提供三種再用選擇:僅完成本次債務;允許無名改進公議辦法;允許無名用於其他工坊與商契改寫。第三項不因參加共同體默認勾選。
對外隻公布足夠合並後的總量,不公布稀小類彆。
蕭照庭失去了一批原本可以直接拿來用的經驗。
債主也失去公主府立刻把經驗變成更好規則的速度。
這項限製不是隻寫給以後。
公主府已經讓書坊排了一批新工坊契。契裡把最常被拒的“默認代領”改成限期選擇,把退出寫到正麵,還把見證費拆開。
內容可能更好。
依據卻來自尚未授權用於其他工坊設計的公議偏好。
蕭照庭讓人把已印好的樣頁拿來。
紙墨已經花了,刻版也已經付錢。若繼續用,外人看不出它來自哪些債主的拒絕;若停,已經發生的成本全落公主府。
她右手端過半杯桂花釀,左手撚著樣頁。喜歡好酒、好衣和賺錢,原是同一件不必躲的事;可正因為她認這些東西值錢,停印的紙墨才不是一句輕巧的“算了”。
“規則本身有冇有錯?”她問。
“未必。”程見微說。
“那為什麼不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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