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長公主的賬
第65章長公主的賬(第2/5頁)
坊追差額。
蕭照庭問:“多多少?”
女賬房報出騾料與誤時,不肯把整趟車錢都推給共同體。
程見微提出兩邊各署一半路程與新增誤時。桑平核過原料確實送達、繞路也確實發生,把這項記進待核意見。
“為什麼不是全由共同體付?”公主府車房問。
“原料確實送了。”
“為什麼不是全由織所付?”
“封套讓車繞路。”
順路不是免費。
也不等於整條路都因公議而生。
蕭照庭在車賬旁落了一枚重分印。
又把女賬房那筆先付工錢的決定簽進織所副頁。共同體的賬不能靠另一本賬裡的女人先少拿錢變得好看。
她冇有把女賬房叫來做戲以後仍讓織所吞賬。
程見微落筆時,想起西郊那五十四個已經劃銷的死號。
同日送到的舊軍糧耗複核,也把一筆看似完整的人頭糧拆成了三冊。
第一冊是已經能與灶簿、傷棚領簽、車馬料單相合的實耗。其中有三百二十六名非兵額人口吃過的糧,也有雨前公灶、守夜熱湯和營中車馬真正用掉的份額。它們確實救過人,不因最初報法虛假便被倒寫成從未發生。
第二冊不另計一粒糧,隻在第一冊相應支出旁標呈報責任。裴渡承認以“舊軍耗用”名義並報的部分,用途能夠對上,報法仍屬擅自;兵部不準用“糧都進了營”換免責。
第三冊隻有小賬、口供或缺頁,無法逐項對應。禦史臺冇有把它自動算成侵吞,也冇有因暫時找不到私拿之人便並回前兩冊,仍作為待追財計保留。
次月那五十四份死號糧尚未領出,劃銷仍按虛報未領記。固定公灶、馬料與傷病口糧則改從兵部實耗項申領,不再借任何死人的名字保額度。糧棚老吏承擔填入死號的經手責任;裴渡承擔長期以兵額掩蓋非兵額耗用的呈報責任。誰實際取過第三冊裡對不上的糧,另憑證據追,不由主將一句“都是為了大家”替所有人結案。
複核冇有給裴渡洗出一張清白紙。
也冇有讓三百二十六個活人替錯誤報法吐回已經吃下去的飯。
程見微把複核回簽壓在車賬旁。
人頭、順路、私產補貼,原來都是同一種便宜:把一項難看的成本藏進另一項容易獲準的賬。
***
第二處模糊在買方費。
票號與韓家若通過共同體一次取得多筆明確報價機會,要向公主府繳合議經辦費。公主府說這筆錢補貼分持櫃與核賬,因此債主費可以更低。
管繡問:“買方交錢,誰決定它的報價排在前麵還是後麵?”
“按條件,不按繳費。”
“條件相近呢?”
“同時展示。”
“展示位置一樣嗎?”
賬外還有一本排板簿。
繳過經辦費的買方,確實更常出現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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