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免費最貴
第55章免費最貴(第1/5頁)
第55章免費最貴
四月二十三,韓家的免費契書送到問事席,共有四頁。
第一頁寫:核身、聯遞與見證誤工,本卷不收錢。
第二頁寫:韓家不因免費取得代領、折價、公開、保管憑據或選擇繼承人的權利。
第三頁才是韓維山昨日說的“優先陳述”。
債主日後若主動出售、折現或委托長期代理,韓家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先把方案說完。
不是先買。
不是必須聽從。
甚至不是必須見韓家的人。
若債主拒絕後續接觸,優先陳述到此終止。
第四頁最短。
經辦中取得的身份材料,在核驗結束後交還官驗所;韓家隻能保留無姓名的成本、錯漏與賠付記錄。若錯誤領款由韓家經手造成,先從中間行押銀賠付,再追具體經手人。
管繡看完,問:“你圖什麼?”
“成為能被選的一家。”韓維山說。
“昨日你已經能坐在問事席。”
“坐著反對,和被債主合法選擇,不是一回事。”
“你免費做完,債主可以轉頭找長公主府,也可以自己領。”
“可以。”
“那韓家可能一筆生意也冇有。”
韓維山把第四頁翻回去。
他今日冇有倚門。四頁紙鋪滿不大的案麵,他第一次坐在正中,把身體坐得很直。韓家的名聲、押銀和分號是他能拿出來的籌碼;但老人若選擇不再找他,這些東西也不能替他把人留下。
“韓家會知道哪一種核驗最貴,哪一種債主最願意等,哪一種錯誤最常發生。即使看不見姓名,這些也值錢。”
他冇有假裝行善不求回報。
免費買不到債權。
可以買到進入市場以前最早的一張椅子。
***
程見微冇有在問事席決定能不能簽。
她與管繡、謝聞簡去了韓家中間行。
門麵不大,前堂擺的不是金銀,是不同顏色的空封套。來人可以先問怎麼辦,不必先報姓名。後堂有兩隻櫃,一隻收今日經手,一隻收已經完成、等待銷毀的臨時抄頁。
韓維山讓掌櫃現場做一次空案。
賣炭老人坐在最外側,兒媳陪他來,卻不能替他答。
老人棉襖領口積著洗不掉的炭黑,右耳後的皮膚有一塊舊火燎痕。他看人說話時總把左耳側過去,彆人一快,他便先看嘴,再看兒媳的臉。兒媳想替他重複,手抬了幾次,最終都等到掌櫃把字寫大。
掌櫃先問:“是否允許兒媳知道核驗結果?”
老人耳朵聽不清。
掌櫃把字寫大,舉到他麵前。
老人看完,點頭。
程見微道:“點頭不能證明他看清了。”
掌櫃又遞一張隻有“許”“不許”的木板,請老人自己把炭石壓在一邊。
他壓在“不許”。
兒媳愣住:“爹?”
老人說:“我許你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