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三名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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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三名見證人
四月二十二,女契師管繡把新的見證辦法送到問事席。
她不是問事席的人,也不替青燈行立契。城南幾家女戶分產、招贅和寡居租屋的契書,大半經她的手。
她提出的辦法,是把溫女醫昨天冇法獨擔的事拆開。
管繡把三張同樣大小的紙用短木尺壓齊,先在接法頁末尾寫了自己的名字。她今日原有兩份寡居租契要立,推遲以後,兩個女人都得多付一日客棧寄箱錢。
“這是我提出的接法。若三段接錯,先查我為什麼這樣排,不拿三個執行人替我頂。”
一人隻驗身份。
一人隻記意思。
一人隻看問答環境與來回路線。
三人不得來自同一衙門、同一商號或同一戶籍擔保圈。出發前各自申明與債主、夫家、妹妹、女舍聯遞及可能領債機構有冇有往來。
任何一人有直接利害,當次退出。
韓維山聽完,先問:“三人若都錯呢?”
管繡道:“照樣會錯。”
“三人互相推呢?”
“所以不讓三個人共同署一句‘本人自願’。誰看哪一段,誰簽哪一段。”
“三段都真,拚起來也可能是假。”
“是。”
管繡冇有把交叉見證說成不會漏水的屋頂。
它隻是讓漏水時能先找到哪一片瓦。
***
身份見證由官驗所的許女吏承擔。
她不去女舍,隻在官驗所接收女舍聯遞送回的新鮮指印,與舊回單比對。她看不見回答,也不知道門後是否有人。
意思見證仍由溫女醫承擔。
她第二次出發前,問題順序又被桑平重排。昨日已經問過的內容不照原樣複問,隻加入兩組臨時選擇:是否接受姚滿所付床錢,是否允許把拒見決定通知夫家。
環境見證從備案女戶中抽出。
抽中的是一個替糧行看夜倉的婦人,姓戚。她不識字,不記回答,隻聽屋內有幾個人、有冇有人替答、見證人是否把原話改成自己的說法;路線每換一次銅片,她便拓一次銼口。
戚娘子右肩比左肩低,常年扛夜倉閘木壓出來的;袖口沾著陳米灰。她接簽前先問,今日誤半日夜倉,糧行若因此少算工錢,能不能寫進成本。得到“寫”以後,她才把簽收進懷裡。
管繡不參加現場。
提出辦法的人不自動成為執行人。
她也不掌握三封完整回簽。她能為結構署名,不能因為肯署錯便順手成為第四個看全貌的人。
三個人的利害申明冇有一張全空。
許女吏的官驗所用紙,向青燈行同街的一家紙鋪買過。溫女醫所在的醫工房,冬日藥材由韓家參股的行棧送過。戚娘子看守的糧倉,則替南三坊兩家染坊存過陳米,其中一家與杜成業的染坊共用水道。
韓維山看完道:“照這樣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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