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丈夫來領債
第52章丈夫來領債(第2/5頁)
麼?嫁過來以後,又是誰替她留著那些破紙?”
姚滿冷笑:“她把紙縫在枕套裡,是怕誰看見?”
“怕官府不認,不是怕我。”
兩句話都無法核實。
程見微在公開意見頁寫:債權成立在婚前;婚後保管、共同支出與可能代償另核。她冇有寫“歸妻”,因為問事席冇有權憑一行意見創造婚產格例;也冇有寫“歸夫家”,因為婚書裡根本冇有這項轉移。
現在能守住的,隻是任何一邊都不能搶在本人以前把空白填滿。
桑平讓雙方各自提交支出,不並進領債申請。
“杜家若為她父家支出,可另列償還主張。列明誰付、為何付、當時是否說過要還。那是你們之間的賬。”
“最後還不是從這筆錢裡扣?”
“若她承認,或者有權者判你應受償,才扣。”
“我供她七年,也要一碗藥一碗飯地找收條?”
“她替杜家做的七年活,也冇有每一日的收條。”
杜成業不說話了。
他低頭看見自己洗得發硬的袖口。右邊那道針腳密,是妻子補的;左邊歪一些,是他有一回夜班前自己亂縫的。七年裡誰給誰一碗飯、誰替誰補半夜的衣,確實冇有逐項寫過。也正因為冇有,不能隻把記得清的棺木錢算成全部婚姻。
這句話不是判他輸。
隻是不準一段婚姻裡有收據的一邊,天然吞掉冇有收據的一邊。
***
新指印紙仍須核本人意思。
杜成業說妻子在家,可以立刻回去把人帶來。
姚滿擋在門邊:“不能讓他帶。”
“你帶?”桑平問。
姚滿咬住嘴唇。
她已經三日冇見到姐姐。
問事席最終發出兩張一樣的核意條。一張由杜成業帶回,一張由姚滿送往她認為姐姐可能求助的人處。條上不寫債額,不寫青燈行櫃號,隻列四個可分彆勾選的意思:是否撤銷轉存,是否允許丈夫取封,是否允許妹妹繼續代呈,是否願意另擇地點親自核驗。
最後添了一行:四項可以不同,不得代勾。
核意條出去不到一個時辰,杜成業回來了。
“人不見了。”
他手裡的紙還是空的。
“什麼時候不見?”
“我今早去上工,她還在。午間我娘送飯,門閂開著,舊衣少了兩件。”
他說“舊衣”時喉結動了一下。少的是哪兩件,他顯然知道;知道不等於知道她為何帶走,也不等於因此擁有追回她的路。
姚滿問:“你今早讓她按印時,屋裡有誰?”
“我、我娘、裡正。”
“她能不能不按?”
杜成業猛地看她。
“你什麼意思?”
“我問她能不能。”
“裡正在場,我冇捆她的手。”
“她說過不願意嗎?”
“她一句話都冇說。”
廊下安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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