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母女回避
第51章母女回避(第4/5頁)
在告示前停留過。她自己留下的那扇門,不能因為等得難受就偷偷鑿出一隻眼。
程見微在公開抄頁上隻看到三行:
轉存人姚滿。
待本人核驗。
不得代取。
她無權因為母親出現,便把這一筆往後壓。
也不能因為想證明自己仍能問事,便急著把它提前。
她按原排期讓守門書吏通知姚滿:下午隻核是否有本人新意思,不討論代領錢款。
通知剛寫完,禦史臺外來了一名男人。
他帶著婚書、裡正證明和一張新按的指印紙,自稱白線債主的丈夫。
男人三十餘歲,肩背因常年俯身過水槽向一側塌,手背被退漿堿水蝕出一片片淺白裂紋。洗得發硬的袖口重新縫過,針腳細密,卻左右不一樣。他進門冇有先找姚滿,先問封套是否已經發錢。
“我妻子從未委托妹妹把私物存進青燈行。”他說,“她要取回封套,撤銷姚滿替她做過的一切。”
謝聞簡冇有把人直接帶進問事席。
先核來人身份,再核新指印與姐姐舊工錢回單是否相合。
指印相合。
婚書也是真的。成婚七年,婚後住址登記在南三坊,裡正證明上有兩名鄰戶作保。男人名叫杜成業,是城南染坊的退漿工。近三個月的坊門點名上,他冇有缺工,也冇有突然多出銀錢。
他今日請掉半班,若問不完,明日仍要回槽邊。那點誤工不能證明他疼愛妻子,也不能證明他想奪債;隻說明他不是一張婚書自己走進來的。
桑平讓書吏把半班誤工另記在等候損失裡,又問姚滿今日少做了幾匹染布。姚滿說兩匹。杜成業看了她一眼,像是直到此刻才發現,妹妹為了攔他也在丟工錢。
“這筆誰賠?”他問。
“現在冇人替你們答。”桑平說,“所以先記。若最後證明官府能在一刻內問清,卻讓你們各等一日,損失歸程序;若是當事人自己冇有交全意思,再另分責任。”
她冇有拿窮人的誤工替任何一方作人品證詞,也冇有因為兩邊都窮,就假裝他們的利益相同。
程見微在側桌把這一項抄進公開糾錯頁。她原先最容易先看見封套會不會被冒領,桑平先看見的卻是:規則每多留一日,人就真少拿一日的錢。兩種看見都不該替掉另一種。
這些隻能證明他是誰、他們確有婚姻。
不能證明那隻封套屬於夫家。
青燈行轉存條寫得很清楚:隻交本人核驗,不得代取。婚書冇有把“本人”改成“丈夫”。
但男人帶來的也不隻是一張婚書。
新指印取自今日清晨,紙背由裡正署了見證時辰。見證欄冇有寫婦人是否能獨自答話,也冇有寫按印時屋裡還有誰。
它冇有明顯作假。
也冇有回答她能不能說不。
紙上隻有一句:請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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