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聞人清不許死人替活人作證
第135章聞人清不許死人替活人作證(第2/4頁)
,未逐枚拓紋;十年前宮庫火災後再盤,冊上仍寫四枚,現物卻隻找到三枚。
缺的那枚恰是寧衡常用的長方名印。
絕筆上的印邊有一道舊磕口,與寧知微保存的父親家書舊印拓相合。它更像真印,不像臨時刻假印。
真印蓋在死後才有的紙上。
問題因此不是更小,而是有人可能從舊案保管鏈取得了寧衡遺失私印。
聞人清立即追加兩項:查三司舊案房移庫人、查宮庫火災後四枚私印為何隻剩三枚。舊印若已外流,牆中家書、未來出現的任何“寧衡親筆”都必須重新核書寫順序,不能見真印便認真話。
“也可能寧衡先蓋印再寫。”馬守直道。
寧知微答:“可能。所以單看順序仍不能定偽。請繼續驗字。”
第三處是一個“陸”字。
寧衡家書、舊案申辯和官牘中,陸字右旁最後一捺習慣向上收。絕筆裡所有陸字向下壓,與禦史臺近年流行的館閣寫法一致。
更明顯的是“四百七十石”。
數字間距嚴絲合縫,冇有禦案舊報那塊可容一字的空位。
像專門替被刪掉的“千”字準備了另一份完整說法。
馬守直道:“字跡可因臨刑心境變化。”
聞人清點頭:“可以提出。但還有最後一項。”
“什麼?”
“死人無法質證。”
馬守直怒道:“古來遺書、遺命皆可為證,豈能因人死便一概不認?”
“我冇說一概不認。絕筆可以證明紙上有人寫過這些話。若來源、年份與書寫順序可靠,也可作為死者陳述。可它指認陸驍主使,陸驍也已死,寧衡無法說明從何得知,陸驍無法反問。故不能僅憑一張來源斷裂、紙年晚於死者的文書,直接認定另一名死者主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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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死人永遠不能指證?”
“可以由當時賬、同時證人、行動記錄和獨立物證互證。不能因為死人不會改口,便讓活人替他補一封最方便的信。”
街上安靜下來。
這句話不隻限製假絕筆。
也限製牆裡那封對寧知微有利的家書。
寧衡寫“陸兄所言或有隱”,同樣不能直接證明陸驍做了什麼。
規則冇有隻挑一邊。
馬守直仍不交紙:“禦史有風聞奏事權。”
“你可以風聞上奏。”聞人清道,“不能把疑似偽造原件帶離宮庫後拒絕登記。當前紙麵須封存,內容可以公開標註爭議,不得再稱已證實絕筆。”
禦史風聞權允許馬守直把未經完全證實的重大疑點上奏,保護他不因來源不完整便被權臣堵嘴。
但風聞上奏不等於可以偽稱宮庫正式移交,也不等於能把一張來源不明的紙宣布為已驗原件。聞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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