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聞人清不許死人替活人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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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聞人清不許死人替活人作證
寧衡的“絕筆”在第二日上午出現。
比牆裡的家書完整得多。
紙冇有燒。
字冇有缺。
連認罪、悔恨和主使姓名都寫得清清楚楚。
禦史馬守直站在寧宅門外,當著半條街的人展開黃紙。
“罪臣寧衡臨刑前絕筆。其自認受靖北王陸驍指使,擅壓北境軍糧賬二十三日,以四百七十石虧空構陷朝臣。如今寧案重審,此信應當公開!”
街上先靜。
隨後全是聲音。
有人說寧衡果然認罪。
有人說陸家才是主使。
也有人問為何十五年前不拿出來。
馬守直答得很快:“絕筆一直混在宮庫水損舊卷中,近日查禦案副本才發現。下官不忍真相再被罪臣之女與靖北王府壓下,故先行公布。”
陸沉舟仍坐在正門外那隻凳上。
聽見陸驍名字,他冇有去搶信。
聞人清先問:“原件何處?”
“在此。”
“誰從宮庫取出?”
“宮庫老吏移交禦史臺。”
“移交單。”
馬守直道:“事急從權,尚未補。”
“冇有移交單,你為何能把宮庫舊卷原件帶到街上?”
“聞人大人莫非隻想以程序掩蓋內容?”
“內容要看,來源也要看。”
聞人清冇有在街上直接接紙,先讓馬守直放到空板上,再由方氏、梁主事、禦史臺另一名書吏和寧知微共同看當前狀態。
黃紙一尺長。
上有寧衡私印。
末尾寫永和十五年九月初七,正是寧衡處刑前一日。
字跡也很像。
比牆中焦家書更穩,更工整,像一個將死之人忽然把每個字都寫給後世驗。
寧知微隻看三行便道:“不是父親原寫。”
馬守直冷笑:“罪臣之女自然不認。”
“我說的是判斷,不是結論。請驗紙。”
紙張右側有宮庫裁紙記號。
一橫兩點。
聞人清讓人調近二十年宮紙年份表。永和十五年使用一橫一點;一橫兩點是永和十七年以後,為區分新添麻料才改的記號。
寧衡死後兩年,紙才出現。
馬守直臉色一變:“可能舊表有誤,也可能宮庫後期換紙重抄。”
“重抄便不是絕筆原件。”聞人清道。
“內容仍可來自原件。”
“那原件在哪裡,誰重抄,何時重抄?”
“需查。”
“所以不能先把重抄件公開成寧衡親筆絕筆。”
第二處問題在印。
寧衡私印壓在末尾姓名上。正常先寫後印,印泥應覆墨。此紙卻是墨跡壓在印泥裂紋上,說明先有空白舊印,再依印位補字。
私印本身可能是真的。
寧家抄冇冊記有大小印章七枚,其中官印三枚入官庫銷角,家用私印四枚交三司舊案房。十五年前移庫時,四枚私印隻核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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