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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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七夕
周五的夜晚如約而至。
我早早地將它“約“了出來。
這天也不例外。
最後一節是自習課,教室裡嗡嗡的說話聲像一群低飛的蒼蠅。班主任不在,班長象征性地喊了兩聲“安靜“,見冇人理他,也自顧自趴在桌上寫起了作業。我盯著麵前攤開的數學練習冊,上麵的函數圖像像一座座起伏的小山,而我正困在山的這一側,看不到山的另一頭是什麼。
但我今天的心思完全不在函數上。我在等。等下課鈴。等那個時刻——把筆一扣,把書一合,從後門溜出去,走到校門口,看到她站在那裡,頭發被傍晚的風吹得微微揚起,然後兩個人什麼也不說,轉身就走。
這不叫約會。在我們那個年紀、那種環境下,這甚至不能被稱為“談戀愛“——至少不能公開地、理直氣壯地這麼叫。我們管這叫“出來走走“。但“出來走走“這四個字裡,裝的東西比任何正式約會都多:裝了一整個星期的思念,裝了課堂上偷偷寫在草稿紙上又揉掉的紙條,裝了熄燈後躲在被窩裡睜著眼睛想的那張臉。
下課鈴終於響了。不是那種清脆的鈴聲,而是學校廣播係統裡傳出的一種沉悶的“叮——叮——叮——“,像是老式電話機的鈴聲,拖著長長的尾音,在走廊裡回蕩。全班人像被解除了定身咒,嘩啦一下全部動了起來。椅子拖動的聲音、書包拉鏈的聲音、有人在後麵喊“幫我帶份炒飯“的聲音,混在一起,構成了周五傍晚特有的喧鬨。
我收拾得很慢。不是因為東西多,而是因為我知道她也會慢——她總是要把課桌抽屜整理得整整齊齊才走,課本按大小排列,筆袋拉好拉鏈,椅子推進桌底。她說她不喜歡周一回來看到亂糟糟的桌麵。我後來才明白,這其實是一種儀式感——她在做一件“收尾“的事,而我在做一件“出發“的事。我們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告彆這一周,迎接這一個夜晚。
校門口。她果然在那裡。
她穿著一件米白色的薄毛衣,牛仔褲,白球鞋。這是她最常穿的一套衣服,樸素到幾乎冇有任何裝飾,但穿在她身上就是好看。不是那種讓人眼前一亮的驚豔,而是一種耐看——像秋天午後四點鐘的陽光,不刺眼,但暖和,曬久了你會覺得整個人都鬆了下來。
“走吧。“她說。
我們不約而同地走出校門,來到那條熟悉的街道。
那條街叫什麼名字,我現在已經記不清了。也許是“文化路“,也許是“建設路“,反正就是那種每個小城市都有的、以某個宏大詞彙命名的街道。但那時候它對我們來說,不需要名字。它就是我們“出來走走“的那條路,是我們從校門口出發後默認的方向,是我們兩個人的秘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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