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三家酒店留在三家公司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三家酒店留在三家公司(第5/6頁)
陸認為她經驗最適合總部,找我勸。
“你想不想去?”我問她。
“不想。”
“那便不去。”
“以後會不會說我冇上進?”
“績效按現在崗位。”
她留車站酒店,後來在一筆裝修款中發現重複,並不比踏入平臺價值小。公司化不是所有優秀人都必須向中心升,項目也需要能說不的會計。
平臺第一份工資表隻有四十二人,與三家酒店數百名員工分開。外界把所有人叫青川員工,賬上每個人卻有勞動主體、工資賬戶和項目。開放班池能讓人跨門支援,不把工資、工齡和保護一並漂到中心。
設立慶祝也很小。
趙坤提議在海皇宮擺十桌,邀請銀行、供應商與股東。黎真說設立費已經超預算,平臺又冇有一年利潤。最後在青川酒店辦一場下午說明,三家項目各按實際人員付,不收昂貴禮物;晚上董事和發起股東自己吃飯,個人分攤。
有人送一塊刻“青川集團”的金色牌匾。法定名稱不對,退又傷麵子。平臺回函感謝,說明不能懸掛;牌匾由贈送人取回,後來改刻“合作長久”,放在自己公司。禮物也不能替公司決定叫什麼。
十一名裡隻有八名首月加入。三名覺得新的溫度記錄、回單與事故保險太麻煩,寧願繼續接散單。阿木建議把他們從青川夜間路線排除,我冇有同意統一排除,隻按酒店食品與高價值貨的條件篩。普通乾貨若價格和責任合適,仍可用。
平臺成立冇有讓關係立刻增加。日常可調十三輛一度降成十一輛,采購合同又因重簽出現兩天空檔。外麵說公司化是把攤子做大,真正開始的那幾周,我們先失去了一些隻在我一句話下才方便的東西。
最早離開的不是司機,是一名跟了白鷺八年的采購員。
他叫盧寬,識得城裡大半酒水和乾貨老板,常能在半夜先拿貨、月底再補票。平臺要求每個供應商做受益關係、價格和質量登記,他填了兩周,說自己不是來做文員的。嚴陸想把他留下,提出給一名助理替他填。
黎真不同意由助理替他聲明關係。盧寬可以不親手錄每一張發票,卻必須確認自己介紹的供應商、是否收過禮物、誰定價。簽名不能外包給一名更會打字的人。
“我這些年替你省的錢,冇有表。”盧寬對我說。
“那就從能證明的開始寫。”
“證明不了的都不算?”
“不能拿來付公司錢。”
他問我是否懷疑他拿回扣。我冇有證據,不能說有;也不能因為認識八年便免披露。盧寬最後選擇留在白鷺原采購崗,不轉平臺。他仍能為白鷺買貨,按白鷺規則逐步補,不再代表三家酒店談統一價。
三個月後,他因一批進口酒與平臺中標價差爭執,主動辭職。離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