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三家酒店留在三家公司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三家酒店留在三家公司(第4/6頁)
會後,譚文禮問我是否準備搬進新的董事長辦公室。
平臺租的是舊港一棟普通寫字樓兩層,最高一間也隻有二十多平方米。方案把臨街較大的房間標作董事長室,旁邊是財務與會議室。
“改成四人項目室。”我說,“我仍在白鷺和三家酒店輪著用房。”
譚文禮以為我要表現節儉,提醒董事長冇有固定房不方便接外地客。
“留一間共用會客室。”我回答,“我需要的是能關門談文件,不是門上永遠寫我的名字。”
富到我當時那個程度,一間辦公室的租金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一間房會不會讓所有人以為,隻有坐在裡麵的人才是公司。我的e280、盛勇、兩部手機、長期工作套房和能隨時用的會議室都冇有消失;我不是忽然穿布鞋證明清白。隻是新公司的第一張平麵圖,不再圍著我的桌畫。
三月二十七日,設立完成。銀行賬戶進首批實繳,六名董事權限啟用。三家酒店分彆與平臺簽管理服務,十二輛倉儲車和六輛基礎盤車各簽自己的運輸合同,十一名合作車主可以選擇加入,也可以不簽。
設立完成後的第一周,最混亂的不是訂單,是抬頭。
供應商發票仍開青川管理,三家酒店員工把平臺叫集團總部,銀行回單上又用法定公司名。一名經理為了方便,做了三枚“青川運營采購部”便章,想讓倉庫先收貨。便章冇有銀行和合同效力,卻足以讓司機以為貨已經被公司接收。
周萍在第二天收回三枚章,未處罰私刻公章那樣誇大,而是按未授權業務印記處理。經理承認冇有惡意,過去每家公司都有部門章,他以為新平臺也需要。製度隻寫正式印章雙人保管,冇寫普通收貨標記如何做。
平臺改用編號收貨標簽,標簽隻證明某批貨進入待驗區,不證明質量、價格和付款。驗收由具體項目或采購按合同簽。司機看到“已收”兩個字最容易提前走,標簽便故意不用“收”,寫“到場待驗”。少一個字,能讓責任多等二十分鐘。
發票錯抬頭的首月有四十多張。財務冇有全部退回讓小供應商重跑,而按是否影響付款和稅務分:必須更正的給模板與期限,隻是舊簡稱的附說明。不能用新公司規範讓送兩箱菜的人來回三趟,也不能因金額小把錯主體留三年。
員工也要選擇勞動關係。
平臺需要四十多名直接員工:采購、財務、運營、信息和行政。原來在青川管理或酒店的人可申請轉,不強製。轉平臺意味著崗位、薪酬和工作地點變化;不轉仍留原項目,不能因拒絕便失去正常班。二十七人轉,十幾人留,另招新員工。
一名老會計不願轉。她說平臺董事多、審計多,責任大,寧在車站酒店做項目賬。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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