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死人那一欄隻寫阮文山
第一百零二章 死人那一欄隻寫阮文山(第2/4頁)
一份隻涉及窄賬責任登記。十五份在白鷺,兩份已核位置、權利未結。阮家有權查看與阮文山直接相關的頁,不因是家屬便能看其他員工和股東記錄;也不因不看便視為認可。
阮母聽到這裡,問最後兩份是不是還拿他的名字掙錢。
黎真回答,不準。資產顧問按二十八萬元委托做整理,費用來自實際服務,不從阮文山簽名、遺產或所謂b.l.權利扣。任何買家若把他的曆史頁用作酒店控製,必須先麵對中立異議與權限限製。位置已經註銷,真實事項仍逐項處理。
“紙在彆人手裡,你們說不準,有用嗎?”阮母問。
這是很難回答的一句。
我能讓白鷺不再接受舊名字,能讓合作方收到停止通知,能為濫用設置違約與證據;不能保證世上再冇有人拿一張複印件說謊。阮文山活著時,公司也曾以為十三項補完便夠,結果四項空格讓一把舊椅子坐到二〇〇八年。
“不夠。”我對阮母說,“所以兩份紙每動一次,都要通知有權的人。你不需要天天守,保管人要留下記錄。誰再用他簽新事,那一筆從第一天就是假的,不等我認。”
阮母問她今天能不能看。
中立會計事務所三十一日下午有人值班,原件不能臨時搬來,家屬可看分層副本與本人的原頁影像。紅姨本來隻準備送證明,冇有替她安排。黎真打電話,事務所給下午三點半時段;繼承經辦與員工代表可同行,不需要我陪。
阮母說不要我去。
我同意。
她不是去見老板,是去看兒子的名字有冇有又被放進彆人那一欄。我若坐旁邊,事務所裡每個解釋都會先看我的臉。
證明第四頁寫結清狀態。最後工資、喪葬、可核事故相關補償與公司慰問分彆列明;二萬八千三百元曆史協助費不入阮文山遺產,也不由家屬歸還。診所病曆隻作身份與曆史事實證據,公開範圍受限。家屬不承接代簽義務,不因收取應得款放棄對偽造、濫用姓名或死亡登記錯誤的異議。
阮母聽完,指著“公司慰問”四個字。
她收過那筆錢,但不願它與喪葬賠付寫在同一合計裡。此前已經分開,年末證明又在末行加總,看起來像公司用一個總數買完了所有事。黎真把總計刪掉,隻保每一項付款日期、依據和狀態。錢加起來不會變,紙上不必有一行替公司宣布“全部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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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阮問六輛車的一成二是否要寫。
阮母先搖頭。那是老阮的基礎盤投入與路線權益,不是侄子的遺產。阮文山經辦過複核,不等於死亡以後能繼承一成二;若寫進證明,外麵遲早有人拿這張紙重新爭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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